中新網鄭州2月8日電(記者 趙暉)2月7日下午,鄭州市政府發布一份《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建設用地(住宅)使用權網上掛牌交易限價競買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對住宅用地拍賣進行更為完善的規定。這份“通知”被認為是對年初土地拍賣中出現的“1元”房價的奇葩報價進行的“堵漏”。
“通知”的核心內容為,地價達到“熔斷”價格后,接近房價平均值者得。
2016年10月31日,鄭州市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住宅) 使用權網上掛牌交易限價競買暫行辦法》,出臺所謂的“熔斷機制”,就是在土地出讓中,網掛報價超過50%溢價率時,網掛報價中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即地價確定,參與網掛的競買人現場競綜合房價,綜合房價報價低者為競得人。
資料圖 鄭州市房管局交易大廳中辦理手續的市民。 胡影 攝
2017年1月22日,鄭州市北龍湖及白沙片區住宅用地在招拍掛中,觸碰“熔斷機制”被早早“熔斷”。隨后,按照當時的規則:參與競標的企業需報出未來所建住宅的“綜合房價”,價低者競得。
于是,牟政出(2016)198號地塊在觸動熔斷價54000萬元(樓面地價約4643元/平方米)后,當地一家置業公司以1元/平方米的綜合房價摘得。這便是當時輿論關注的“1元”房價。
不過,面對“1元”房價,官方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在當晚緊急叫停了涉及的5宗土地交易。
鄭州的“限地價、限房價”規則,其出發點是為了平抑土地市場的高熱,進而平抑房價上漲,但由于沒有明確綜合報價的最低額度,便出現房企鉆空子的情況。
以“1元”房價為例,如果這筆交易成立,意味著拿地企業要承擔54000萬元(熔斷價格)的地價成本,而且還要接受市場不高于1元/平方米的購房要求,后果不堪想象。
而這次“通知”規定,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住宅)使用權出讓前需確定該宗地綜合房價最高限價,并按照熔斷地價和房屋建安費用、各類稅費等確定房屋成本指導價,以保護公平競爭。地價達到熔斷價格后,進行網上一次性競綜合房價,按報價最接近房價平均值原則確定土地競得人,土地競買人報價低于房屋成本指導價視為無效報價。
即“熔斷后接近房價平均值者得”。
通知還同時要求,競拍者通過“限地價、競房價”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銷售時,需在嚴格監督下公開面向社會銷售,確保商品住房銷售的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