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11月29日,貴州省安順市召開《安順市城鎮綠化條例》新聞發佈會。據悉,該《條例》是安順市第二部保護生態環境的地方性法規,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佈會現場
近年來,安順市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牢固樹立和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深入推進大生態戰略行動,生態環境工程建設取得顯著成績,榮獲「國家園林城市」稱號,5個縣區榮獲「貴州省森林城市」稱號。
安順市政府代市長宋曉路發言
安順作為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山區,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十分嚴重,全市石漠化面積2969.6平方公里,佔全市總面積的32%,水土流失面積2462.9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積的26.6%,治理任務十分艱巨。同時,安順地處長江和珠江上游分水嶺,是長江、珠江防護林和天然林保護以及退耕還林工程實施的兩江生態屏障重點區域,生態位置極其敏感,生態一旦遭到破壞,極難修復。如何通過法治手段加快國土綠化步伐,提升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綠化意識,有效推進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成為全市人民關注關心的熱點問題,成為了安順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的「初心」。
安順市人大主任趙貢橋作主體發佈
發佈會上,安順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趙貢橋作主體發佈時說,《條例》的制定出台,將推進安順市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為加快城鎮綠化建設事業,建設宜居、宜游、綠色、和諧的富美新安順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安順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宋曉路說,《安順市城鎮綠化條例》是市人大常委會自主立法的一部地方性法規,是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行動。《條例》的頒佈實施,標誌着市城鎮綠化管理工作步入規範化、法治化的軌道,對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進文明安順創建、美麗安順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對推進市「五型城市」具有重要意義。《條例》不僅為市全面加強城鎮綠化管理工作提供了規範的法律規定,而且還將進一步規範市綠化管理工作,推動市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進程和生態文明建設。
宋曉路表示,全市政府系統將從自身做起,帶頭學習宣傳、帶頭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各縣區及市直各部門要充分領會《條例》實施的重大意義,把《條例》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對照《條例》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嚴格執法監督,推動《條例》落地落實、發揮實效。
據悉,此次發佈的《條例》體例分為六章,按章、條、款、項結構表述,共有五十條。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管理、山體綠化、法律責任、附則六個部分。《條例》內容較為完備、權責明析、規定合理、程序清晰,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以及針對性、可操作性。具有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明確部門管理職責,築起生態保護法治屏障;充分體現地方特色,有效推進山體保護管理的特點。(黃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