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实习记者李鑫晶报道:记者12月2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布会上了解到,为保护全省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吉林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从今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41次,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117个;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8起,刑事拘留58人,移送起诉89人;查处污染环境行政案件72起,行政拘留47人。
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胡家福对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站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主动协调配合环保部门,严肃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环保部门坚持“零容忍”,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新的执法手段,严格环境行政执法,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21起,罚款金额5453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计罚20起,罚款金额217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7起、限产停产13起、适用行政拘留移交公安部门47起、涉嫌污染犯罪移交公安机关6起、涉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案件166起,保持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介绍,下一步,吉林省公安部门将积极会同环保部门,对冬春季工业企业、燃煤锅炉违法排污和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环境安全做出新的贡献。同时,环保部门将继续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继续完善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实行联合调查以及继续实行联合督办案件工作制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