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海方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河南省再次邁出重要步伐。記者1月4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工作方案》明確提出,河南省將以改革戶籍制度、建立居住證制度為基礎,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為支撐,以強化財政投入為保障,建立健全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的體制機制,到2016年,實現城鎮常住人口全部享有就業、教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新型戶籍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基本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務資源。
1 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目標定位】通過建立符合省情、制度完善、管理規范、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解決“城鎮常住人口能夠多層次、高質量、便利化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問題。
【改革方向】堅持把基本公共服務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逐步增加服務項目、擴大覆蓋范圍、提高保障標準、創新供給方式、強化制度銜接,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水平。
【改革重點】加強規劃引導,明確到2020年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基本標準,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對象、保障標準、支出責任、覆蓋水平等內容;提高服務能力,協調推進公共教育、勞動就業、保障性住房、社會服務、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和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公共服務便利性;強化制度銜接,重點完善城鄉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的轉移接續制度;創新供給模式,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面向社會資本開放的領域,推行政府購買、特許經營、合同委托、服務外包等方式;加快公共服務信息化,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創新服務模式。
2 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目標定位】著重解決“農業轉移人口進得來、落得下”問題,引導有能力在城鎮就業和生活的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穩定下來,保障新落戶居民與當地常住戶口居民同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改革方向】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改革重點】明確各類城市落戶條件,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的人員進城落戶;分類有序推進落戶工作,重點解決一批已進城就業定居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成建制轉戶一批城中村居民,有序轉移一批農村富余勞動力,到2020年努力實現11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原有權益,積極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完善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用益物權和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處置機制,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解除農民進城后顧之憂。
3 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目標定位】通過建立居住證制度,解決“未落戶的常住人口如何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
【改革方向】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相掛鉤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改革重點】明確居住證申領的范圍和條件,結合我省實際,明確居住證申領的人群對象和具體條件;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逐級賦權,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4 完善資金保障機制
【目標定位】著重解決“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和運行經費如何保障”的問題,建立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相匹配的財政保障機制。
【改革方向】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需求。
【改革重點】多元籌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所需資金,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應由各方承擔的資金落實到位;完善公共財政預算制度,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確保資金安排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相適應;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的轉移支付機制;強化市、縣級政府保障責任,足額落實財政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