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旭兵)被遺棄在街頭的棄嬰或無主病人,被好心人送到醫院,誰來支付醫藥費?特困家庭有人患了大病,東拼西湊,醫保支付后實在無力承擔自付費用,或許有人放棄治療……這兩個問題,今后在河南省或將隨著政府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得到解決。
11月7日,記者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由河南省直五部門聯合制定的《河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辦法》11月3日正式下發,今后流浪人員、身份不明或無負擔能力的患者可獲應急救助基金救助,基金由財政撥付,同時歡迎社會各界進行捐助。
救助無主患者特困患者,可由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醫院發現有急危重癥患者需要急救的,不得拒收。這一條雖然過去也有規定,但是醫院卻面臨要墊資的難題。“上周六,一個嬰兒被遺棄在醫院,醫院只能全力以赴救治孩子。”一家省級醫院醫政科負責人說,醫院救死扶傷是天職,但看病吃藥都有成本。
而根據河南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河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將解決我省身份不明或無負擔能力患者應急救治保障問題。
《辦法》規定,實施急救的醫療機構在門診、急診發現急危重癥患者需要急救的,要按首診負責制原則開通綠色通道對患者進行急救。對于屬于救助患者產生的費用,由醫療機構填報《河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申請審批表》,向政府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提交支付申請。
重點救助兩類人,身份要審核認定
應急救助基金重點救助誰?根據《辦法》規定,救助對象包括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主要有兩類:一是無法查明患者身份的急救病人,即“三無”病人,指無身份證明(姓名和居住地),無責任承擔機構(或人員),無搶救治療經費的病人;二是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等。
辦法規定,對于身份不明的患者,醫療機構應聯系所在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協助核查患者身份,并書面作出患者身份核查說明。而對于低收入患者,要提供由縣級民政部門認定并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
為確保基金落到實處,《辦法》規定: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病情平穩但長期住院治療產生的費用或經查實身份、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等不符合救助范圍對象的急救醫療費用。
設立基金監管委員會,每年都要檢查公示
基金設在哪一級政府?如何監督?據了解,根據有關規定,省、市、省直管縣(市)政府組織設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除了中央財政每年向全國各地下撥年度疾病應急救助補助資金外,省、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也將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納入財政預算安排,資金規模原則上參照當地人口規模等因素確定。
依據辦法規定,救助基金撥付,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財政部門在每季度對基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后5個工作日內,會將核準的醫療費用直接撥付至相關醫療機構。
為確保基金安全、規范運行,《辦法》還明確規定,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應成立由衛生計生、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媒體人士等組成的基金監管委員會,每年年底對基金的支付、使用情況以及應急救助者身份確認等進行一次檢查,并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對醫療機構騙取和套取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除追回資金外,對直接責任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