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馮蕓)11月4日,記者從河南省民政廳獲悉,鄭州市出臺一系列措施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其中就有建立80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制度,即:從明年1月1日起,鄭州市80~89歲老人高齡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99歲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鄭州市還將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定居住區人口達5萬(含5萬)人以上,按每人0.1平方米預留養老院建設用地;5萬人以下的住宅區,通過配建日間照料中心或托老所解決社區養老需求。
關于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鄭州市提出,對接收供養城鎮“三無”、農村“五保”和獨生子女傷殘(三級以上)、死亡的老人的社會辦養老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供養對象基本生活保障經費按政策標準足額安排,并對養老機構在更新完善設施等方面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