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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首發 深圳發布《關於推動深圳社會金融發展的意見》

內地首發 深圳發布《關於推動深圳社會金融發展的意見》

責任編輯:蔣璐 2024-01-02 21:12:40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記者從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制定印發《關於推動深圳社會金融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為內地首個市級層面提出支持社會金融發展的政策,推進深圳社會金融市場規模、創新水平、國際影響力均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意見》所指社會金融,是為勞動就業、醫療衛生、鄉村振興、教育托幼、養老服務、助殘扶弱等社會民生領域提供的投資、融資和相關金融服務,旨在運用金融手段解決社會問題,主要包括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民生金融三大板塊。

    在完善社會金融發展框架方面,深圳將探索建立社會金融支持項目指導目錄,健全社會金融項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社會金融項目績效評價體系。

    在豐富社會金融的市場化要素,深圳將鼓勵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社會金融,豐富社會金融工具種類,支持社會信貸、社會影響力債券、社會影響力基金、社會影響力投資等業態發展,通過「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等形式鼓勵社會金融產品、服務、研究創新。

    在優化社會金融發展環境方面,深圳將支持成立社會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加強協會自律管理,加強社會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進,加強與香港、澳門在社會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與國際組織、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建立多層次對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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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意見》提倡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實現社會金融項目降本增效,推動社會金融業務運作和監管便利化,促進金融科技與社會金融的融合發展。

    加強社會金融人才的培育。當前,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社會價值投資聯盟等深圳高校和社會組織在可持續金融人才領域培訓中做了許多積極探索。《意見》提出打造社會金融人才培育高地,鼓勵高校、智庫、行業自律組織開展社會金融人才培訓,編制社會金融教材、開設社會金融課程。支持金融機構與高等院校、金融智庫、行業自律組織合作,通過社會金融特色課程、機構資格認證和聯合培養等方式,建設社會金融人才培養體系。

    加強社會金融國際交流合作。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區位優勢,加強與香港、澳門、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及國際組織在社會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推動社會金融理念、人才和管理經驗交流合作,支持舉辦高水平社會金融主題論壇。

    【相關連結】

    2018年2月,國務院將深圳作為首批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重點針對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支撐力不足等問題探索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為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發揮示範效應。

    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明確指出,深圳的五大戰略定位之一是可持續發展先鋒。(記者 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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