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四罪,案件今日(2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宣讀3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代表正式答辯,他們否認全部控罪。
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四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
控方開案陳詞說,根據證人證詞所指,被告黎智英是本案主腦,《蘋果日報》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出版161篇煽動刊物,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布,包括涉及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
控方指,案發時《蘋果日報》屬本地有影響力的傳媒,設有不同社交平台賬戶等,亦有推出英文報道。控方亦指,被告黎智英是傳媒大亨,亦是香港民主派支持者。他在2019年6月開始多次接觸海外人士,包括美國政治人物,商討如何實施有關制裁。
控方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證。
本案於去年12月18日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預計審訊需時逾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