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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實施意見》推進價格改革

2016-08-06
来源:香港商报网讯

  吉林省出台《實施意見》推進價格改革

  【香港商報訊】實習記者馬力報道:近日,吉林省出台了《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吉林省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價格改革將緊緊圍繞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的改革目標,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的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實施意見》明確了吉林省價格改革將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運用價格杠杆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生態文明建設;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推進政府定價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價格調控和服務,更好地服務宏觀調控。將在農產品、電力、成品油和天然氣、供水、供熱、交通運輸、環境服務、教育、醫療、公益性服務等10項重點領域開展價格改革。

  據了解,在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方面,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更大程度、更大范圍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建立能夠充分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如電價改革,就是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分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在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之前,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標杆電價體系,推進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直購電市場化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责任编辑: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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