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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無討論空間

2017-09-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楊志強

  多間大學分別出現「港獨」及奚落死難者的橫額及標語,擾攘近半月,本來立場軟硬不一的十家大學的校長終於發表聯合聲明,聲明字數不多,核心只有兩句話「言論自由并非絕對,有自由就有責任」、「不支持『港獨』,并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聲明關鍵的表態已經具備,值得肯定。

  如果這份聲明來得再早一點,校園「港獨」風波或許不會愈演愈烈。現在聲明終於向大學生和向全社會發出清晰資訊:對校園「港獨」言行,大學沒有妥協的餘地。十大校長終於肯出來清楚表態,中學校長也應該發聲,向全港學生清楚說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絕不容許校園「港獨」氾濫。

  十大校長表達反對「港獨」的明確態度,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和主流民意期望,有利學生明是非、辨黑白,是對學生和香港負責任。香港社會各界希望并支持大學管理層言出必行,盡快將校園遏「獨」付諸行動,讓學生在合法合規的環境中,充分享受言論、學術研究的自由,還大學專注教學科研、理性討論的良好氣氛。

  勿再混淆視聽

  昨特首林鄭強調,「港獨」無討論空間。此前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應十間大學校長聯合聲明時重申,「港獨」絕對違反基本法,希望社會放下爭論,無謂不必要地造成分化及對立。不過,教聯會及教協都認為,在校園的學術層面討論「港獨」沒有問題。

  香港是尊重言論自由的地方,《國際人權公約》的所有條文早已收納於《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成為香港法律一部分。但條例下第16條清楚訂明言論自由可因應「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透過法例「予以限制」。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亦指出,所有自由和權利必須有規範和界線,否則不是值得崇尚的價值,又認為部分人把話說得最盡、最刻薄,以挑戰國家主權,不斷測試法律的底線,藉以證明自己享有的自由,是很幼稚的做法。

  實際上,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其違憲違法的禁忌,從不存在絕對的、不用負責任的言論自由。1994年5月,德國聯邦議會加重「煽動罪」定罪程度,凡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人,最高將面臨5年監禁。在美國,鼓吹分裂聯邦的言論,會觸犯法律而被判刑。

  就大學校園出現鼓吹「港獨」標語,以及針對教育局副局長不幸境况的言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這不是言論自由問題,而是是否尊重「一國兩制」、愛護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障自由權利的憲制問題,另一個更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問題,并不存在箝制學生言論自由,干預大學學術自主,毋須混淆視聽。

  立法將「港獨」列為禁忌

  而且,「港獨」言論早已不是單純的「學術探討」和「言論自由」,而是有實際的組織、政綱、人員去操作落實。「占中」之前,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以學術探討為名,發表了大量探討如何實現「港獨」的專題,為「占中」提供理論基礎和行動指南。《學苑》2014年9月刊出的《談軍政看港獨》一文,還公然「探討」所謂「武裝獨立」的可行性。事實上,在持續兩個多月的「占中」行動中,激進分子策動了多次暴力冲擊行動,當中更帶有攻擊性武器,包括有金屬尖頭的雨傘、開山刀、鐵棍、彈弓刀,警方也曾搗破制造、儲存和運送武器的「地下兵工廠」,搜獲具殺傷力武器,并拘捕相關人士。

  「旺角暴亂」中暴徒喊出「香港建國」、「香港不要中國」的口號,也是「港獨」言論的產物。試想如果不是「港獨」言論的散播、對青年的荼毒,「占中」和旺角暴亂事件會發生嗎?

  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完整是國家的根本利益,也是港人的根本福祉所在。「港獨」言論會觸及中國人的心理禁區,從這一角度,香港應通過法律將「港獨」列為禁忌,跟德國將納粹列為禁忌有同樣的合理性。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強調,「港獨」違反基本法,鼓吹「港獨」更是挑戰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底線,不能容忍,希望大學校園出現「港獨」言論的事件告一段落,他強調「港獨」是絕對沒有空間討論。「港獨」在校園絕對沒有討論空間,因為這是單方面的分離主義,并非言論自由和學術討論,本質更是違法違憲的政治主張。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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