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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三拍”官員無路可走?

2015-10-28
来源:海外網

  先拍腦袋決策,再拍胸脯保證,最後拍屁股走人,你是否遇到過這樣“任性”做決策的“三拍”官員?作為政府各項工作的基礎,行政決策正確與否,關乎政府工作的中心大局,關乎地方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要讓當官的避免決策失誤,靠的還是制度。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各地按照中央部署,結合地方實際,紛紛出台制度規定,想方設法讓官員做決策不能再隨意“拍腦袋”。正哥哥帶你來看看各地的招數。

  一個錯誤決策,6個億出去了

  去年6月,一則新聞在網上炸開了鍋。我國西南邊陲某縣有一個旅遊文化景觀長廊項目, 2011年2月完工,總投資額為2.7億元,孰料在3年之後的2014年5月23日,該項目開始動工拆遷,拆遷補償費用保守估計3億元。

  這種“建了又拆”的行為被網友揶揄,“接近6個億的GDP又被創造出來了”。玩笑背後是更為觸目驚心的現實:拋開當初的項目建設所需經費,僅3億元拆遷費中,該縣就需要承擔2億元,比當地前一年的地方財政總收入還要多2000萬元。

  一個經濟基礎薄弱的邊陲小縣,怎能經得起這番折騰?該縣規劃部門坦承,縣裏對城市規劃不夠前瞻。如果再看到項目建設之初,盡管反對者眾多,當地主要領導仍然“力排眾議、排難而上”,也就更容易理解項目的短命了。

  這只是一個典型案例,卻再現了地方政府決策失誤的一般情形:個別領導幹部在決策時或者說得天花亂墜,建設時怎樣宏偉怎樣建、怎樣浩大怎樣建,或者采取強硬態度,“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但是因為決策本身“先天不足”,那些耗資巨大的工程項目就成了擺設,大量“面子工程”“政績工程”被推倒、擱置,造成巨大的財力、物力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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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質上,決策失誤是對群眾利益的損害。為了政績和仕途,一些領導幹部“拍腦袋”決策,毫不顧及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毫不顧及基層群眾的感受。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後,由其主導的、投資180億元的全城雨汙分流工程成為眾矢之的。一個耗資如此巨大的項目,既沒開過市民聽證會,也不聽專家學者意見,“一言堂”說上馬就上馬,此事至今為當地群眾所詬病。合法性審查,責任倒查、追究漸成常態決策得當,利國利民;決策失當,害國害民。黨中央高度重視並大力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字裏行間,反映出依程序辦事是決策科學化的關鍵,這越來越成為各級領導幹部的廣泛共識。今年3月,寧夏為重大行政決策繪制“流程圖”,明確規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在提交決策機關討論前,由決策機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決策權限、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缺一不可;今年5月,上海市政府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並賦予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研究、論證和審核的權力;今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法制辦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意味著今後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不再是一本“糊塗賬”,開門決策逐漸成為“新常態”……

  如今,在浙江東陽,凡是超過3000萬元的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必須首先經過人大批准。“在對2015年的34個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審查時,我們對其中3個傾向於改善形象性的項目提出不適宜開工建設的意見,市政府也接納了建議意見,未將這3個項目提交常委會審議。”浙江省東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施侍偉說,這在以往是罕見的。

  “以往,市政府將政府投資重大項目計劃提交市委常委會討論研究後,再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如今,我們要求,市政府在提交市委常委會之前,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施侍偉認為,這既是人大監督從程序監督到實質監督的轉變,也是從決策程序合理化的角度,進一步確保黨委政府決策科學性的舉措。拍屁股走人?不行了!要終身追責如今,“重大決策程序規定”日益成為熱詞,社會公眾又開始新的思考:這些規定是否能得到實施,實施後是否能遏制拍腦袋決策?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在對政府決策的法定程序、審查機制作出說明之後,明確要求“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有專家表示,如果能落實到位,將從根本上促使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審慎決策。

  “關鍵就是‘終身’兩個字。”清華大學教授餘淩雲認為,以往,決策者之所以敢“拍腦袋”,原因就在於只要“拍屁股”走人,一切錯誤就貌似“事不關己”了。如今,如果濫用決策權或失職瀆職導致重大決策失誤,不管經過了多少年,不管身處何地,不管擔任什么職務,決策者都要對錯誤決策付出代價。

  餘淩雲還表示,終身追責制度,有利於改變政府以往的“走程序”“走過場”的決策弊病,倒逼各級領導幹部在重大行政決策的過程中認真履行法定程序,公眾、專家學者也能實實在在地參與進來,真正做到決策以人民利益為重。

  當然,終身追責制度,絕對不是鼓勵各級領導幹部做“太平官”,而是倒逼其依法履職、科學決策。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在於各級領導幹部真正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辦事。專家表示,應盡快將黨的文件要求轉化成法律和制度,進一步細化規范決策過程的各個法定環節,進一步強化合法性審查機制的全面落地,進一步促進問責制度的常態化,充分運用法治手段促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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