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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附帶傷害”讓世界很受傷

2015-10-23
来源:新華網

  近日,美軍再次陷入“誤炸”引發的輿論漩渦。10月3日,國際醫療救援組織“無國界醫生”位於阿富汗北部城市昆都士的一家醫院遭到美軍轟炸,共有12名當地員工和包括3名兒童在內的10名病人死亡,其中一些病人在床上被燒死。

  美軍轟炸究竟是“故意”,還是“無意”,各方各執一詞,真相仍在調查之中。本報記者梳理發現,在美軍曆史上,造成平民傷亡或非軍事目標受損的所謂“誤炸”事件層出不窮,一些事件真相並非美軍對外宣傳的那樣簡單,而即便真是“誤打誤炸”,美方往往只給予受害者一定的“慰問賠償”,卻逃避追責,最終不了了之。

  “附帶損害”頻繁成現實

  在“無國界醫生”的那家醫院遭到轟炸後,駐阿富汗美軍最先承認,美軍戰機可能造成了“附帶損害”(Collateral Damage)。

  這一帶有專業色彩的詞彙最早出現在上世紀60年代,已被美軍廣泛用於解釋各種所謂的“誤炸”事件,進行危機公關。

  越南戰爭期間,美軍曾在檳知市平民區展開打擊越共的軍事行動,造成不少平民傷亡。其時,“附帶損害”一詞尚未大量使用,一位不具名的美軍軍官在美軍猛烈炮擊後對美聯社記者彼得·阿內特說:“為拯救這座城市,摧毀它實屬必要。”

  這句引發巨大爭議的話反映出美軍當時的戰略:不惜一切代價打擊越共,而平民傷亡顯然不在考慮范圍。美國國防部的統計顯示,在這場軍事行動中,美軍扔下了86.4萬噸炸彈,而二戰時美軍在太平洋戰場上只投下了50.3萬噸炸彈。

  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軍接連在伊拉克、南聯盟、阿富汗等國展開軍事行動,導致重大平民傷亡的事件不斷,小的類似事件更是不計其數,雖然美軍經常單方面宣稱“誤炸誤襲”,但真實情況更為複雜,隱藏很多待解謎團。

  1991年2月13日,在第一次海灣戰爭期間,美軍戰機轟炸了巴格達阿米裏亞區一個地下防空掩體,導致至少500名平民被炸死,其中多半是婦女和兒童。媒體報道,美軍戰機使用了激光制導導彈,轟炸是故意行為。對此,美國五角大樓和中央情報局官員辯稱,這一掩體被用作指揮所。白宮此後在一份報告中支持了這一說法,指責薩達姆政權故意在軍事設施中安置平民,作為“人肉盾牌”。

  1999年4月14日,在科索沃戰爭期間,北約戰機轟炸了一支難民車隊,造成70多名阿族難民身亡。雖然北約稱飛行員誤將難民車隊當作軍隊,但南斯拉夫聯盟各大報紙刊登了北約飛行員當時一段談話,卻證明系故意襲擊,絕非“誤炸”。

  1999年5月8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對中國駐南聯盟使館野蠻地發動導彈襲擊,造成館舍嚴重毀壞,3人不幸遇難,20多人受傷,北約在襲擊中共發射了5枚制導導彈。

  同年6月16日,美國總統特使、副國務卿皮克林在北京向中國政府報告調查結果,表示中國駐南聯盟大使館被炸是一起由美政府一些部門的一系列失誤所導致的“悲劇性誤炸”事件,包括目標定位方面的失誤,美數據庫存在缺陷,以及審查程序未能糾正上述兩項失誤。但中方當時表示,美方迄今對此事件發生原因所作出的解釋是難以令人信服的,由此得出的“誤炸”結論是中國政府和人民不能接受的。

  2002年7月,駐阿富汗美軍兩架戰機轟炸了烏魯茲甘省一場婚禮現場,炸死48人。五角大樓聲稱,戰機飛行員遭到“重武器”襲擊後,進行回擊,但阿富汗國防部參謀長稱,參加婚禮的賓客當時只是向空中開槍慶祝。襲擊事件發生兩天後,美國總統小布什打電話給阿富汗總統卡爾紮伊,對受害者表示哀悼,但美國五角大樓依然堅稱行動沒有出現錯誤。

  事實上,這起事件並非孤例,駐阿富汗美軍在2008年7月和11月接連制造類似的“誤襲”事件,造成100多名平民身亡。美軍對平民喪生表示遺憾,但聲稱美軍打擊目標是在當地活動的塔利班武裝人員。

  文字遊戲為軍事行動披上保護罩

  記者調查發現,“誤炸誤襲”、“附帶傷害”等詞彙似乎為美軍加上了一層保護罩,讓其在軍事行動中不用因擔心平民傷亡而“束縛手腳”。

  《附帶傷害:一種特別死法的真曆史》一書作者弗雷德裏克·羅森認為,一個軍事行動是否合法的關鍵是,采用了哪些預防措施,從而確定可能給平民造成的風險,以及打擊目標肯定用於軍事目的。

  “根據戰爭法,在沒有使用雙筒望遠鏡核實(目標區域)是否有任何平民的情況下,發射火箭彈或迫擊炮屬違法行為。”他說。然而,負責核實和觀察的人是有可能犯錯的,這給美軍很大的解釋和操作空間,而且鑒於軍事行動的特殊性質,事後調查的主導權也在美軍手中。

  比如,對於“無國界醫生”醫院遭襲,有報道援引一名醫院保安的話報道,轟炸發生的那一周,有一些塔利班武裝人員來到醫院尋求醫治,他們進入前被要求上繳武器裝備,而後像其他傷者和患者一樣接受治療。這不由得讓人懷疑,美軍轟炸的真正目標就是進入醫院的塔利班人員,只是知曉醫院位置的美軍沒有因為醫院中的其他病人而“投鼠忌器”,而是企圖在事後以“誤炸”蒙混過關。

  根據美軍作戰規則,即使有武裝人員從目標大樓發動攻擊,美軍也不能在明知目標為受保護平民設施的情況下發動空襲。

  事實上,除了少數“誤炸”事件引發強烈震動,美方不得不進行公開道歉和賠償外,大多數事件都沒了下文,悄無聲息。

  中國駐南聯盟使館遭到轟炸後,在中國政府的嚴正交涉下,美國及其他北約國家的領導人向中國政府、人民和受害者家屬作出了公開道歉。根據兩國達成的協議,美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支付2800萬美元,作為對中方財產損失的賠償。

  同樣,在全球輿論的聲討和壓力之下,美國總統奧巴馬日前就轟炸醫院事件向“無國界醫生”組織道歉,並向阿富汗總統阿什拉夫·加尼表示,贊成對醫院“不小心”被炸進行“徹底和透明的”調查。

  “無國界醫生”要求對美軍空襲醫院的行為展開獨立國際調查,還原事件真相。但美軍一直拒絕公布事件經過,堅稱國防部和北約將對此展開調查。因此,調查和挖掘真相的過程可能耗時良久,非常艱難。

  堅持是“慰問”而非“賠償”

  10月10日,美國國防部發言人彼得·庫克發表聲明說,美方將向遭“誤炸”的阿富汗醫院死者和傷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這則聲明雖然提及對事件死傷者的補償,但文中只字不提“賠償”,招致有關美方逃避責任的批評。

  俄羅斯“衛星”新聞通訊社注意到,美方在聲明中始終把向死傷者家屬支付的補償稱作“慰問金”,而不是“賠償金”,暗示美國防部似乎有意逃避美方制造“誤炸”事件的法律責任。

  事實上,提供“慰問賠償”是美軍處理“誤傷”平民事件的一貫做法。根據美國國會下屬政府問責局2007年5月底發布的報告,美國國防部自2002年底至2006年秋已向因美軍軍事行動而死傷的伊拉克和阿富汗平民累計支付3100萬美元賠償,平均每名受害者獲賠2500美元。

  美軍方把這種賠償稱為“慰問賠償”,意為針對伊、阿平民因美軍行動所受的傷亡和財產損失,作出的一種同情和哀悼性賠償,並非意味著美國承認對誤傷事件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問責局在報告中說,在具體個案上是否作出賠償或賠償金額多少完全由美軍指揮官決定。早在2004年,美國《洛杉磯時報》披露,為了收買伊拉克民心和修補形象,在費盧傑鎮周邊的幾個伊拉克村莊,向當地村民支付美元現金作為賠償。

  然而,即便是這種金額不高的“慰問賠償”也需要經過美方的審核和批准。2010年,美國民權團體公布一份報告顯示,因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致死平民,美軍遭到遇難者家屬提出的800多起訴訟,但駁回其中多數。按照報告的說法,法庭駁回此類訴訟主要依據《外國人賠償法》中的所謂“戰爭豁免權”條款。這一條款規定,美軍士兵在戰爭中傷害到外國公民不予賠償,“即使遇難者與戰爭無關”。《國際先驅導報》記者 張偉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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