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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給哪些高級領導人“立規矩”?

2015-09-10
来源:新京報

  作者:微信ID 政事兒

  今年是建黨94周年。在昨天的“2015中國共產黨與世界對話會”上,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李君如透露:十八大以來的反腐中,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高層領導出問題,讓中央開始研究並思考怎樣管好掌握黨和國家高層權力的黨員幹部。中央正在研究制定高級領導人的行為准則規范。

  “政事兒”發現,建黨94年來,對高級領導幹部制定專門的行為准則規范,這還是第一次。那么在這部規定出台之前,中央如何管理這些高級領導幹部呢?首部專門針對高級領導人的行為准則規范,具體會給哪些高級領導人立規矩呢?

  要給哪些高級領導人“立規矩”?

  據媒體報道,在“2015中國共產黨與世界對話會”上,李君如回應有關高層壟斷權力腐敗的提問時說:中央正就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蘇榮這樣一些高級領導人層面的案件進行研究和思考。

  “思考的結果是:'中國要出問題,就出在共產黨內','辦好中國的事,關鍵在黨',這也都是鄧小平說過的話。”李君如說,現在一個嚴峻的考驗是:掌握著黨和國家高層權力的黨員出問題,誰來查處?

  李君如介紹,目前中央正在研究,怎樣管好2000多名省部級領導,怎樣管好200多名中央委員、中央紀委委員,怎樣管好20多名政治局委員、7名常委。

  按照李君如透露的信息,研究制定的首部高級領導人行為准則規范,其中的“高級領導人”不僅包括省部級官員,應該還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員等黨和國家領導人。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接受政事兒“政事兒”采訪時說,什么級別的官員是“高級領導人”,現行黨內法規、文件沒有明確劃杠。不過,1979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幹規定》,確定的高級幹部范圍是省委書記、副書記、常委,省人大常委主任、副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省政協主席、副主席等,“也就是說,副省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都是高級領導幹部”。

  許耀桐表示,初步統計,全國目前在崗的副省級以上領導幹部約5000多人,“這5000多名高級領導幹部也有區別,比如有的是享受副省級以上待遇,但是不擔任具體的副省級以上職務。專門針對高級領導幹部制定行為准則規范,應該會對這樣的情況加以區分,才能更好地體現'管好掌握黨和國家高層權力的官員'這個主題”。

  之前如何管“高級領導人”?

  許耀桐強調,“之前雖然沒有專門針對高級領導人制定專項的行為准則規范,但是對'高級領導人'的管理並不是空白點,一些黨內法規都有要求”。

  “政事兒”查閱黨章明確規定:“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許耀桐表示,“這條規定體現出的是越高級別的領導幹部越要加強監督,越高級別的領導幹部越要嚴格要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內監督條例》、《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准則》、《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適用於所有黨員幹部的規章,雖然沒有特別提到'高級領導人',但都是遵循'越高級別越嚴格'這一原則”。

  許耀桐對“政事兒”說,十八大後貫徹實施的八項規定、六條禁令等新規,“其中也沒有特別提到'高級領導人',不過中央領導多次強調,高級領導幹部應該帶頭垂范”。

  “文革”結束後,中央首先就高級幹部的待遇問題立規矩。1979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幹規定》,明確“一戶高級幹部的宿舍使用面積一般不超過120平方米”、“部長以上幹部每人配備專車一輛”等。

  十八大後,中央再次規范高級幹部的待遇問題。2013年底,全國政協常委、複旦大學教授葛劍雄接受采訪時透露,他提交的關於“制定離任國家領導人禮儀規定,明確退休官員待遇”的提案,已經得到答複。提案承辦單位在答複函中稱: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省部級幹部生活待遇規定進行修訂,黨和國家領導人生活待遇規定也正在由相關部門研究修訂。

  此外,《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於1990年12月制定了《關於高級幹部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規定》,要求高級幹部“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等。

  許耀桐認為,首部專門針對高級領導人制定的行為准則規范,會集納之前分散在不同黨內規章中的各類規定,並提出新要求,“會圍繞領導幹部的一些重要權力,比如在幹部選拔方面的人事權,在重大項目、重大資金方面的決策權,制度具體的行為流程規范。政商問題,高級領導人如何跟商人打交道,也會有所要求。十八大以來,一直強調從嚴治黨,從嚴治黨更重要的是制度治黨。制定高級領導人行為准則規范,就是制度治黨的具體表現”。

  習近平多次釋放給高級領導人“立規”信號

  “政事兒”注意到,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多次強調要對高級領導幹部加強管理,釋放了要給高級領導人“立規”的信號。

  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上,習近平強調: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自覺遵守廉政准則,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以權謀私,決不允許搞特權。

  其後不久,2012年12月4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八項規定開始實施。

  去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加強改進作風制度建設進行第十六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必須營造一個良好從政環境,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態。營造良好從政環境,要從各級領導幹部首先是高級幹部做起。

  去年10月18日,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首次對黨內高層幹部落馬公開表態:“一些幹部包括一些相當高層次的領導幹部因違犯黨紀國法落馬,我們很痛心。我們中央的同志說起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

  去年11月,在新古田會議上,習近平首提徐才厚案時強調,必須正視軍隊建設特別是思想政治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要高度重視和嚴肅看待徐才厚案件,深刻反思教訓,徹底肅清影響。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我軍政治工作,當前要重點抓好“著力抓好高中級幹部管理”等5個方面。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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