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日前完成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草案的工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隨即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尋求內會支持他向立法會主席請求批准豁免所需預告,盡早恢復二讀辯論,內會亦一致同意鄧炳強的建議。立法會將於今日早上加開大會會議,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一鼓作氣完成立法工作,既是理所當然,也讓香港可以早日完成立法任務,一心一意聚焦發展。
立法會分秒必爭地推動23條立法工作,有人認為是太過急就章。這種說法並不正確也不公道。整個23條立法工作,所需的程序一樣不漏,法案審議嚴謹認真,50個小時的審議說明立法會議員並沒有所謂急就章問題,議員不過是犧牲了大量私人時間,加班加點完成審議工作。
國家安全立法不會拖延
其實,各國對於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都具有較強的時效性。例如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事件後,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John David Ashcroft)隨即向國會提交法律草案,全面加強國家安全。最終美國國會經過45日的審議並通過,最終在2001年10月26日由時任總統喬治‧布殊將法案簽署生效,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部專門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權力打擊恐怖主義的法律。這個法案涉及美國不同範疇的反恐工作,原文共342頁,包括156條條款,內容繁多且複雜,也具有不少爭議,但整個立法過程也不過是45日。
事實上,國家安全立法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往往是因應國家面對的國安風險以及敵對勢力而制定,所以在立法上一般都不會拖延,大多採取「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盡快完成立法,以免讓敵對勢力有攪局的機會,盡早加強對國家安全的保護。美國立法如是,英國、歐洲亦如是。比較而言,香港這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工作,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立法工作做得更加周詳。
為什麼立法會要爭分奪秒完成23條立法,甚至是一刻也不能拖延?原因既是為免夜長夢多,23條立法既然得到主流民意的支持,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同,早日完成立法就可以早一日安心,也防止反中勢力借題發揮,炒作立法爭議。但更重要的是,23條立法的完成,對於香港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不但表明香港真正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更表明香港真正解決了國安風險問題,社會各界的聚焦和精力可以轉移到發展之上。
香港一日國安風險仍在,一日未能完成維護國安憲制責任,香港的發展始終缺乏保障。我們講「一國兩制」的初心其實就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為此才有了「一國兩制」這個偉大構想。而不論是維護國家統一以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都需要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可以說,23條立法正是保障「一國兩制」初心最有力武器。沒有23條立法,香港的發展和繁榮穩定都只是建築於浮沙之上,「一國兩制」的初心也得不到真正彰顯,23條立法對香港的重要性正在於此。
盡快立法符合香港各界利益
立法會的爭分奪秒,目的就是希望令香港早日立法,早日安定,有了社會的安定,發展才有保障,香港才可以全力落實習主席的要求——始終聚焦發展是香港的第一要務。
盡快完成23條立法符合香港各界的利益,既是香港的現實需要,也是國家的利益所在,只有完成立法香港才可以真正宣布「復常」,才可以無後顧之憂地謀發展,中央也可以推出更多挺港政策,推動香港再創高峰。而這一切都需要23條立法的盡快完成,為香港保駕護航。現在立法會議員已經認真完成法案審議,政府亦準備好各種修正案,恢復二讀辯論,完成立法表決,這是香港各界的民意呼聲,也符合香港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