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起草的《關於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發布,於2024年2月4日前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明確,城中村改造的對象,是以深圳市域內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原村民實際佔有使用的現狀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分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類。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拆除新建,不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整治提升,介於兩者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
據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2023年9月文章《深圳城中村樓棟字典2022》數據,截至2022年底,深圳全市以自然村為單位的城中村單元共計2042個,城中村總樓棟約31.9萬棟,總套(間)約591.3萬,總建築面積約2.2億㎡,佔全市建築總量比重超過40%,居住人口佔全市實有人口約60%。轄區建面和棟數前三為龍崗、寶安、龍華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