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樓市限價政策落地 房價不得高于去年10月
本報訊(記者譚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繼“限購限貸”后,河南省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再出招。記者6月28日獲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在全省范圍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合理安排土地供應
根據去庫存周期確定增加、減少或者暫停住宅用地供應。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銷售同比增幅超過20%或價格同比增幅超過10%,且商品住房去庫存周期低于12個月(含12個月),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市、縣(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去庫存周期18個月以上的市、縣(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同時,各地依據住房現狀調查、需求預測以及在建、售房規模等,統籌安排中期(五年)和近三年的住房建設所需用地。通知要求,2017年6月底前,各市、縣(市)應編制并公布當地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省轄市和百萬人口以上縣(市)應編制完成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2019年)滾動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熱點片區加大土地供應
在住宅用地供應上,通知指出,各市、縣(市)要根據上年度12月份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當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對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36個月~18個月的,當年供地計劃要比上年度減少30%以上;12個月~6個月的,當年供地計劃要比上年度增加20%以上;6個月以下的,當年供地計劃要比上年度增加30%以上。
繼“限購限貸”后,河南省價格指導政策正式落地。對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通知要求建立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對具備預售條件拖延上市、變相捂盤的項目,要嚴肅查處,同時嚴格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制度。
記者注意到,通知特別指出,鄭州市要采取精準供地措施,有針對性加大熱點片區土地供應,引導商品房價格預期。而且,通知要求鄭州市新備案預售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原則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邊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從通知印發之日起執行。
對工作不力的將約談問責
建立健全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也是河南省加強住房調控的重要內容。通知要求,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在住房租賃企業企業注冊登記、租賃房源裝飾裝修、消防審批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務,將新建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采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
通知明確指出,商品住房庫存量大、市場房源充足的三四線城市,棚戶區改造要以貨幣化安置為主,避免重復建設。鄭州等公租房供應緊張的城市繼續加大建設力度,擴大公租房新建規模,擴大公租房保障范圍,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工作不力、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未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將約談問責主管部門和責任人。對虛假編造、采用技術性手段調整相關統計數據的,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