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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2015-04-02
来源:長江商報

  長江商報消息 按國家統一部署,最低標準每人每月上調至70元,全省近700萬人受惠

  本報訊(記者 劉迅 通訊員 宋欣然)記者昨日獲悉,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文,首次調整湖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增至70元,惠及全省近700萬人。

  今年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統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這是我國第一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日前,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首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此次調整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每人每月70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我省近700萬人將受惠。

  記者了解到,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此次調整的即為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年滿60周歲時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此次調整具體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2014年7月1日以前已經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從2014年7月起增加基礎養老金;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從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礎養老金。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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