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想
本港校園風波不斷,有人接二連三地散播「港獨」,學校「民主牆」出現冒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的冷血事件,令學生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的嚴重性在於,仍有部分學生以及社會人士,在正常人都能作出正確判斷的是非問題上,卻出奇地表現出「反智」的傾向,并企圖以「言論自由」的藉口為肇事者開脫,同時轉移話題回避承認錯誤,欲將所有過錯歸咎他人,總之,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不過,這些人雖然不斷砌詞狡辯,歪理連篇,但終究有些事情,對便是對,錯便是錯,是不需要去辯解的,知錯要改,犯錯擔責,這是最基本的道理,希望這些人不要再硬拗下去,不講人話,不做人事了。
道理簡單無須多辯
開學伊始,多間大專院校就出現「港獨」宣傳品,中大前學生會會長周嶺峰用「支那人」一詞辱罵同學,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的長子墮樓身亡,竟有人在教育大學的「民主牆」貼上冷血涼薄標語,如此公然違反法治,喪失做人底線的言行,自然受到香港主流民意嚴厲譴責。然而,大學的學生會成員卻以「言論自由」為藉口,回應各方的批評,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發出聯合聲明,稱「港獨」「并無違反香港法律」,又稱冷血事件是「不滿無處發泄」云云,對於教育大學要追究涉事人的責任,教大學生會攻擊校方「制造白色恐怖」,中大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譴責周嶺峰行為「粗暴惡劣」,校方決定啟動調查程序,新亞學生會則反指是「未審先判」。
難道,這些學生已經失去法治常識,淪落到對錯不分,連基本做人處事道理都不知的地步嗎?否則不應該出現如此荒唐言行。基本法序言清楚寫明「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并要求「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和第10條,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人企圖或準備作出煽動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激起對其離叛等,即屬犯罪。因此「港獨」違法,而言論自由不能逾越法律底線,這麼簡單的道理,應該懂吧!
放縱乃自由之敵
至於做人的基本操守,禮義廉恥、孝悌忠信、本分紀律,都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普世價值,沒有任何人可以任何理由抗拒、違背這些做人的基本原則。蔡若蓮受喪子之痛,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卻有人以冷血惡毒之言奚落,泯滅人性,毫無正常道德倫理觀念,三歲小兒都知道不能如此;周嶺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用侮辱中華民族及國家的語言破口大罵,是非對錯很清楚。這些還需要做無謂爭論,非要辯出個一二三四,分析出條條道理嗎?若真這麼做,簡直是可笑!蔡元培說過,自由若過於其度而有愧於己,有害於人,則不復為自由,而謂之放縱,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夫以自由之美德,而一涉放縱,則且流於粗暴或殘忍之行為而不覺,可不慎歟!言論自由不是那些沒有道德底線之人的遮羞布。
部分學生一再硬拗,滿口歪論,推卸責任,實際上是政治立場先行,黨同伐异、護短好斗,有錯不認,知錯拒改,想蒙混過關,這怎麼能行?青年學生是未來社會棟梁,需要好好愛護,身處前線的學校管理層,應加強對學生的規範,犯錯必須直斥其非,也要讓他們為錯誤言行承擔后果,避免再犯,絕不能讓校園成為政治角力之地,更不能成為培養「港獨」支持者的場所。社會各界也須擔起責任,合力糾正歪風,引導他們回到講法治、講道理、講人性的正軌上來,如此才是真正的關心愛護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