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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逼女性在二孩和事業間作選擇

2016-03-03
来源:新京報

  作者:劉文嘉

  十年前畢業求職的時候,師姐妹當中流傳著一句話:“找工作,已婚有子的女博士(碩士)要比未婚的好找,未婚的要比已婚未孕的好找。”直白點說就是,用人單位希望你把孕產的事兒辦利索了再來,不要跑到單位來生孩子,更不要一來就生。

  這不是段子。在我的一場面試中,競爭者中的一位女博士就直接和面試者說,學術和履歷上的成績您看簡歷就行,“我的另外一個優勢是讀博之前已經生了孩子,現在已經過了最操心的階段,很給貴單位省事兒。”也許就在這一瞬,一些“你懂的”默契在求職者和面試者之間達成。

  十年寒窗過后,你在求職中撞上的第一個評判框架仍然是基于性別建立的,孕產期長短和其可能帶來的成本,仍然極大地影響著你的“性價比”。比這更糟的是,這種把求職女性分為“未婚”、“已婚已孕”和“已婚未孕”的分類現在仍然流行。而且,在就業已成買方市場的形勢下,在二孩政策全面放開之后,通過孕產問題來衡量女員工“性價比”的思維還在強化,更多女性要在職業前景和家庭愿景之間選邊站。

  實際上,在既有職場生態和家庭分工下,“全面二孩”后職業女性所面臨的窘迫已經漸漸展現出來。由于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不力,生育孩子所產生的教育、醫療等高額成本都被轉嫁在家庭身上,而家庭由此產生的過量勞動、精力消耗、生活質量的損失,則被無意識、大概率地轉嫁到女性身上。幾乎同時,她們還要面對職場歧視、職場邊緣人的尷尬以及就業、再就業的困境。

  這種情況,不僅是不公平的,而且是不經濟的。在老齡化社會的嚴峻趨勢下,“全面二孩”政策上寄托著很多社會發展訴求,生育已經不再是一種個人行為,也不單單是一種家庭行為,而是關系到人口結構、人口可持續發展、勞動力供給等幾個方面的社會行為。但“愿不愿生”“敢不敢生”的關鍵卻在于女性。如果多一次孕產期會帶來職場擠壓和職業犧牲,很多已婚女性尤其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在再生育問題上就會變得非常慎重;如果僅僅因為生兩胎的可能性就使自己在就業中陷入劣勢,未婚女性的孕產意愿也會趨于保守。

  也可以說得更上綱上線一些——適齡家庭中女主人的態度,是決定“二孩政策”能否取得預期效果的關鍵變量。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來增強家庭生育意愿的觀點,現在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但這是一件宏闊的事情,需要遵循長線邏輯。短期內最有針對性也最有效的辦法,恐怕應是以嚴打就業歧視、嚴防職場歧視為切入口,率先提升女性就業和從業的保障,避免女性在評估生育對個人發展的影響時趨于悲觀。

  新年前后陸續召開的地方兩會上,“二孩”問題成為代表委員們的核心話題之一。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女性權益和全面二孩政策之間的關系也肯定會引起代表委員的注意。比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女子學院孫曉梅教授就表示,“可以預見,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將更加難以保障。”她將再次建議出臺一部專門的反就業歧視法,禁止基于性別、婚育狀況的歧視。

  希望有更多的代表委員能參與到這個問題的建言中來;有更多關于“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生存境遇的討論,能超出單純的、傳統的“保障婦女權益”的言說層次,而納入到突破中國社會發展瓶頸的大視野中來。最起碼,高知女性在面試時和對方掰扯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的荒唐場景,不該重復下去。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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