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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使兩岸關系掀風暴

2016-03-01
来源:香港商報

台北西門町街頭

  作者:臺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立法院一開議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列入優先法案,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草案名稱將「回到『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來談」。問題是民進黨的盟友「時代力量黨」則堅持將兩岸定位為「國與國」的關系,不樂見民進黨調整原先提出的「兩國論版」;再加上,除了調整草案名稱,該草案的內容包括立法院事前參與及通過審查的兩岸協議必須經「公投」才可生效等,民進黨是否也要一并修改?在在均引發質疑與關注。民進黨若處理不好,恐怕等不到520上臺,兩岸關系即已先掀起風暴。

  草案修訂起風波

  自2014年318「反服貿風潮」以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名為「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該版本將兩岸定位為「兩國」;另一則為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所提出的所謂「民間版」,深獲「時代力量黨」之支持,將兩岸定位為「臺灣中華民國政府與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屬於「兩國論版」。

  然而,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在選前與選后,一再承諾要以「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架構」處理兩岸關系;既然如此,則檢視「憲法」的內容,無論是「本文」第4條、「增修條文」的「前言」及「增修條文」第11條的「兩岸關系法律規定」(即指「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抑或是依「大法官釋字第329號文」內容逐一檢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名稱與內容,都不適合以「兩國」關系來定位。

  正因如此,其實若依照「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架構」,兩岸的定位應即是「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的「一國兩區」的關系,民進黨勢必要修改「兩國論版」的監督條例草案,并向選民與社會大眾說明何以立場反覆「昨是今非」,惟仍難脫有「騙選票」之嫌疑。不過,選民已很習慣民進黨為了取得政權經常「為反對而反對」,等到勝選即將要上臺立刻可以「變臉」「轉身」,對一向反對的重大議題與法案「概括承受」,試觀蔡英文4年前對ECFA之立場即是如此,未來對服貿與貨貿的態度應也是如此。

  當前面臨的難題,并不在於民進黨如何費盡唇舌向民眾解釋為何要「修改或調整」監督條例草案。民進黨藉「兩國論版」作為選前操弄與動員民眾熱情支持的工具之一,選后只要一句讓此條例「更精準地回到『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更符合維持現狀的承諾」,其實以臺灣選民之習以健忘,并不太會計較。民進黨若僅調整監督條例草案的名稱,放棄「兩國論」的定位,還是不夠的。后續仍有幾個「地雷」蓄勢待發可能要引爆,包括:「時力黨」緊咬「民間版」不放,及民進黨團原版本的內容仍有立法院事先參與等,是否也須一并修改?難怪由民進黨智庫邱太三領銜所成立的工作小組,正陷入進退兩難、左支右絀的困境。

  兩個棘手難題

  民進黨的工作小組首先面臨的第一個棘手難題,即是如何說服也是堅持另一「兩國論版」的「時力黨」,願意「以大局為重」配合民進黨一起來調整監督條例草案的「名稱」。盡管提出「民間版」的尤美女表示,條例名稱不是問題,重點在於實質審查,可見尤立委并不反對修改「兩國論」名稱;然而,「時力黨」的兩位立委——兼黨團總召的徐永明及兼黨主席的黃國昌,均堅持「民間版」的「兩國論」草案、反對兩岸是「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看來民進黨若不能好好說服「時力黨」來配合,恐也須做足「時力黨」不排除霸占主席齘癱瘓議事之最壞的心理準備。

  再者,民進黨要面臨第二個棘手難題,恐怕更為關鍵、更難克服。民進黨團原提的條例草案,重視并要求立院在兩岸協議協商與簽署之前的「事先參與」和「事后審查」,甚至要求所有簽署的兩岸協議都要經「公民投票」通過才可生效,凡此嚴苛的限制,不僅不符全球任何協商談判之慣例,美方與陸方也會強烈質疑其背后另有玄機,而且更將嚴重影響兩岸洽簽任何協議的可能性。換言之,民進黨還須進而修改不切實際的條例草案「內容」,否則兩岸協商將提前無以為繼。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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