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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民眾期待立院改革

2015-12-17
来源:香港商報

  臺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立法院長王金平拋出「國會」改革議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質疑「不知在急什麼」,2016年2月新一屆「國會」誕生,她指出惟有完成「國會」輪替,讓改革過半,才能真正開啟「國會改革」的新契機。

  朝野皆倡議改革

  近來臺灣朝野各黨團似乎均以「國會改革」為要務,競相提出改革版本,國、民兩黨的王金平與柯建銘也針對「國會改革」展開唇槍舌戰。王金平表示,現在兩黨都開始重視「國會改革」,是推動的黃金時機,他擔心此機會稍縱即逝,才會急著要讓「國會改革」成真;王希望蔡不要再推拖,否則被譏為「六月芥菜(假有心)」就不好了。

  所謂「國會改革」,就是指改革立法院。正值「國會」改選,此時談論「國會改革」,并無不妥,主因是即使改革不能一步到位,但若朝野能解決一部分嚴重影響臺灣立法效率的制度性因素,則對於新一屆「國會」的運作都將有所裨益,不必再被卡住4年。誠如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坦承「游戲規則重大改變,要在選舉前改」,他認為「國會」改革不應統統等到選后。智乎斯言,有心改革的話就趕快做,否則就是無心改革、「打假球」。

  盡管歷經數度改革,但立法院的表現仍然乏善可陳。試比較國、民兩黨倡議的「國會改革」方案,前者強調推動「公民參與、調查聽證、全民國會」,包括:「議事效率化」、「杜絕非理性杯葛」、「賦予主席動用警察權以維持議事運作」等;后者則以「人民的國會」、「開放的國會」、「專業的國會」為三大主軸,包括:正副院長退出政黨活動、十八歲可享公民權及廢除考試、監察兩院、聽證調查制度及利益回避與專業化的立委等,涵蓋憲法、法律與內規三個層級,而以修憲為首要。

  事實上,兩相對比,國民黨的「國會改革」方案,系從立法院現存的效率不彰著手,全然以議事效率化、協商透明化及正副院長中立化為改革重點,目的乃鎖定當前綠營政黨「少數霸凌多數、少數裹脅多數」形成的問政亂象;至於民進黨的「國會改革」方案,所訴求的改革目的,不在於克服迫切的立法效率不彰,而是側重於「國會」結構的變革,包括納入廢除考、監兩院的構想,其改革工程之浩大與艱巨,可想而知。

  應通過修法立刻推動

  其實,國、民兩黨所倡議的「國會改革」方案,若無法涵蓋立法的實質運作與效率的改善,也不能反映社會與民眾普遍的認知與需求,則將很難落實於改革。正因如此,若要真正改革立法院,則社會與民眾公認的立法院痼疾,必須坦然面對。包括:當前立法院充斥著紅白帖跑攤文化,使得法案審查幾乎成為立委的副業;其次,目前實施的黨團協商制度,不僅無法解決效率低下,更常使議案被打入箱底、難見天日,復以黨團協商本應全程錄影、錄音與記錄,卻遭諷為密室協商,淪為少數特權立委競相交利的后門。尤其協商制度飽受質疑,與黨團制度密切相關。同一政黨當選席次達3席,可組成黨團,僅數位立委就可要求法案交付協商,而協商時各黨之代表人數均為2人。在此協商制度下,席次再多的政黨等同於3人小黨,如何能符合民主原則?

  總之,社會與民眾普遍期待的「國會改革」,真正最希望改革的是立法院的亂象,很多現在就可通過修法立刻推動,其中最迫切需要改革的應是政黨協商及無法表決。由於政黨協商被普遍認定是密室協商,由少數人壟斷,架空委員會,也架空院會,所以必須馬上改革。明訂協商,僅限於程序性的協商,所有議案均應在各委員會進行實質協商,院會對各委員會之協商結論不得變更內容,如此方可落實專業與透明。再者,表決是民主政治最核心的價值,立院亂象主因厥為「阻撓表決」,故也應明訂,議案應即時或是定期表決,會議主席不得拒絕表決,出席立委不得以暴力阻撓表決,否則該議案視為通過并生效。尤其改革的重點,若也能包括立委專職於立院,不參與利益團體的應酬并限制收禮,則更佳。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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