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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車甄選如何市場化?

2015-12-14
来源:香港商報

  前文《由市場甄選美食車》(詳見2015年12月11日《香港商報》A4),談到剛公布的美食車先導計劃甄選機制有種種違反市場主導原則而衍生的缺點。那麼,美食車甄選如何市場化,做到趨利避害?

  增數量降門檻

  首先,就是增加美食車數量。為何要甄選?除了要確保美食車質素,另一主因乃物罕為貴,先導計劃僅僅涉及12輛美食車,實不能存在半點浪費餘地。不過,如果數量能夠增加,甚至循序漸進地大幅增加,則大有空間交由市場機制自行汰弱留強,毋須橫加「有形之手」,而這才是真正最有利確保質素的辦法。本來,美食車就不應局限於旅游用途,只出現在選定的6個旅游景點,而應同時服務全港市民,例如將來18區每區都可有一輛甚至多輛,由各區區議會來物色合適地點,則美食車便能遍地開花,可容納數十輛甚至上百輛,甄選需要自然大大減少。

  毋須計劃書

  雖然如此,甄選機制還是有其價值,可避免美食車淪為普通的連鎖式經營銷售點,售賣市面上早就千篇一律的東西。不過,甄選過程應有市場化微調空間:一方面,對申請者教育水平要求不低、過程亦嫌繁復的提交計劃書步驟應予刪去,可直接交由申請者及市場來衡量美食車的經營可行性。其實,由承租店舖到競投年宵攤位,哪有需要撰寫計劃書的?也莫說,理論上兩年之后或每隔兩年可能又要提交并更新計劃書來「續牌」。另一方面,保障菜式質素的甄選工作則仍可由烹飪挑戰賽負責,但這個極具宣傳價值的活動,卻只宜作出最低限度的甄選,特別是當美食車數量增加以后,其主要功能乃篩走缺乏特色的申請者,而非揀選少至12名最有特色的申請者。此外,烹飪挑戰賽的評委會組成也可優化,在政府代表、景點代表、食評家的基礎上,直接將美食車的最終受眾——消費者——顯著地納入其中,如此才可真真正正聽到市場聲音,在品嘗申請者的菜式及聽取其經營策略包括價格釐定等等之后,由消費者來衡量自己日后會否食過返尋味,這不單有助加強烹飪挑戰賽的甄選有效性和公信力,計及消費者所投之票,制作得宜的話,這場「真人騷」也可望產生宣傳效果,由市民到游客都樂意追訪美食車。

  簡化進出彈性經營

  毋須提交計劃書而僅藉烹飪挑戰賽來作甄選,不單意味整個申請手續將大大簡化,還可望更好地照顧到美食車政策的長遠運行。其一,這簡化了進入和退出機制,甚至將烹飪挑戰賽由兩年改為一年一度也不為過,就恰如其他烹飪或奶茶比賽一般,不但可望取得宣傳效果,美食車經營每年亦可有機會更新。其二,將每次經營權由兩年縮短至一年,即使經營期內有經營者退出,相關空置期也可大大減少,再無大必要制訂后備名單之類的應急安排。其三,再沒必要設立任何硬性規定,綁死經營者必須在經營期提供申請時或比賽時的菜式,他們盡可按照市場變化來彈性調整食品供應;即是說,假設獲勝作品是甲,但經營以后發現甲并不暢銷,亦可改為售賣乙菜式,只要下一年度能夠繼續贏得經營權便成,情況就如,選舉時候選人作出了政治承諾,盡管任內可能未能兌現,但下次選舉選民仍能夠通過選票作出抉擇,監管乃在爭取連任時行使,再配合美食車app的點評監管,相關做法可有效避免美食車經營者不得不墨守成規的風險。

  質高者得

  進一步說,在舍棄價高者得的市場辦法,即由此決定經營取得權連同經營地點選擇權后,美食車轉而采用質高者得的甄選模式,理所當然亦應一并處理這兩個問題,尤其后者不應簡單訴諸輪換地點來解決,這僅僅是表面公平而實際不然的操作。的確,按照烹飪挑戰賽的結果,來訂出申請者選擇經營地點的優先次序,也是符合質高者得的應有之義,更有利美食車因地制宜訂出適當經營策略,畢竟不同地點的顧客群、用餐取向、同業競爭等背景都不盡相同,由申請者及經營者按照自身需要和甄選成績來選擇地點,一定比輪流轉換地點更公平合理。

  總括而言,經市場化后的甄選機制是:有意經營美食車的申請者,將直接報名參加烹飪挑戰賽,當中毋須提交計劃書,比賽評委則會加入市民代表,為所有參與者評分,以此為憑按增加后的美食車數目及地點,來甄選批出相應的經營權和訂出選擇地點的優先次序,而經營期內,經營者可以變更菜式,每隔一年須重新啟動整個程序。

  說到底,甄選機制無疑有確保質素的好處,否則美食車根本難有特色保證,而烹飪賽真人騷亦有龐大宣傳作用,可望將美食車升華為非一般的食品選擇。增加美食車數量,則可創造條件將甄選門檻降至最低;箇中,或者存在供過於求的風險,有關方面可視市場反應,包括先導計劃的水溫,來循序漸進地加推美食車。

  縱然以上辦法距離市場主導還有一定距離,但至少可以盡量去官僚化,大大松開有形之手,相信可為美食車的持續發展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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