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以來,對多邊開發銀行效率低、官僚程序多的批評不絕於耳。當前,不少多邊金融機構擁有世界上“最好”的人力資源,卻沒有成就“最高”的運營效率,反而變成了低效的官僚機構。其原因在於西方國家主導的決策機制下,多邊開發銀行對所謂“標准發展模式”存在迷信。
未來的世界需要前瞻性、靈活、有包容性的多邊金融機構。即將成立的亞投行,需要在未來運營中監測外部環境變化,並保有根據變化迅速調整自身運營的能力。和現有多邊金融機構不同,發展中國家在亞投行占有相對較大的投票權,這是亞投行的優勢。在提供援助時,亞投行應鼓勵和幫助發展中國家尋找更適合自身情況的發展道路。
泛濫的“標准發展模式”
半個多世紀以來,以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首的多邊金融機構為全球經濟增長和人民福利增加做出了貢獻。然而,各國也認為,其總體上運行效率低下、貸款批准需時過長,附加條款太多。以世行為例,統計數據表明:從項目選擇開始到發放第一筆貸款為止,平均需要時間2年以上。
今天的主要發達國家,基本上都是曆史上率先開始工業化的西方國家。這樣的現實使很多西方學者,包括多邊開發銀行中的多數經濟學家,對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模式盲目自信並以之作為“標准發展模式”到處推廣。西方學者眼中的“標准發展模式”,簡言之就是:在國家治理上實現西式民主,在經濟運行上要自由市場化。這種發展模式在思想界、理論界的代表就是弗朗西斯·福山的“曆史的終結”論,在發展實踐領域的表現就是所謂的“華盛頓共識”。
這種“標准發展模式”在多邊開發銀行裏很有市場,多數經濟學家對自由市場經濟有著近乎宗教信仰式的崇拜。在他們眼中,自由市場機制已經不再是一個實現資源配置的途徑,而變成了追求的目標本身。以此為依據,多邊開發銀行給發展中國家開了很多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藥方”,比如加強財政紀律、利率市場化、貿易自由化、放松外資管制、私有化等等。
但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以及不同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體制和發展環境差異,任何剛性的“標准模式”或“共識”在面對複雜多變的發展問題時都難保不出問題。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拉美和東南亞國家發生的金融危機,都有在國際金融機構的壓力下過早開放資本賬戶的原因存在。這充分說明了“移植”制度的敏感性和結果的不確定性。
20世紀末以來,以世行前首席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為代表的一些學者一直呼籲經濟學家們走出“華盛頓共識”並“超越華盛頓共識”。近幾年來,也有學者主張摒棄任何成型的模式、放棄尋找所謂的“最佳實踐”,根據現實情況開展“增長診斷”。然而,新自由主義學說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增長診斷”只是一種分析問題的方法,如果使用者的思想理念不變,那么使用這種方法的結果也就只能是“新瓶子裝老酒”。這顯然不可能給國際金融機構的發展實踐以創造性的指引。
沒有邊界的野蠻幹預
事實上,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淪為主要發達國家施加其影響力的工具。這體現在:首先,多邊開發銀行在決策機制上向主要發達國家傾斜嚴重,表現在政策制定、業務運行、資源使用以及高層官員任命等各個方面。造成這種結果的直接原因是:發達國家掌握了現有多邊金融機構投票權的大多數。雖然發展中國家在數量上要遠多於發達國家,但在現有決策機制下很少有發聲機會。
其次,在資金投向上多邊金融機構受主要發達國家的政治意圖影響明顯。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有不同的發展任務,現有多邊開發銀行附加於其貸款之上的條款及安保措施代表的更多是非借款國的想法,而不是借款國的實際需求;另一方面,貸款批准受主要發達國家地緣政治考量的影響明顯。多邊金融機構受主要發達國家國內政治因素的影響而收緊貸款、增加安保條款的案例屢見不鮮。
對“標准發展模式”的過度認可,畸化了多邊金融機構援助實踐中的行為,結果就是多邊金融機構“需要管的事”越來越多。
當前,多邊金融機構在提供援助時已經深深地介入到了借款國經濟政策的方方面面。比如,經濟改革、產業政策、國企私有化、政府預算以及貨幣管理等等。上世紀90年代有些多邊金融機構甚至更過分地給貸款附加上了所謂的“治理條款”,介入到借款國的民主化、政府分權、央行獨立等令人難以理解的領域。多邊金融機構采取的幹預形式是多樣的,經常以貸款條件、政策對話、優先投資方向等不同名目出現。
很多幹預活動實際上都突破了這些機構原先的業務范圍和設立初衷,幹預的理由通常是:被幹預的領域會影響借款國的當前經濟表現和未來發展。按照這種邏輯,多邊金融機構的幹預既可以是經濟的(如行業改革),也可以是政治的(如政府分權),甚至可能是社會的(如婦女地位)和文化的(如少數民族政策)。這種無休止的幹預不僅模糊了多邊金融機構的業務邊界和責任,增加了資源被“誤用”的危險,同時也因為把有限的資源“攤得太薄”而嚴重削弱了貸款的有效性。
低效、官僚的批准程序
伴隨著無休止幹預而來的,必然是國際金融組織日漸龐大的機構和層次越來越複雜的官僚體制。結果就是:批准一個貸款,有越來越多的條件需要滿足,越來越多的部門需要參與審核。因此,多邊開發銀行效率低、官僚程序多可以說只是這種運行機制缺陷的自然結果和外在表象;對“標准發展模式”的迷信,在傾斜嚴重的決策機制下,引起的無休止的目標散失的過度幹預,才是這種表象後的真正原因。
客觀來看,多邊開發銀行對貸款項目進行的審查在不少方面都是必要的,比方說:項目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必要的環保措施等等,但正如“沒有住上房子的人不會考慮臥室的裝飾、饑寒交迫的人不會講究飯菜的口味”一樣,當“附加條件”置於貸款之上時,就等於讓借款國去承擔保護全人類的“公共產品”的任務。
多邊開發銀行的過多要求,加重了借款國的發展負擔,自然也很難贏得其歡迎。尤其是冗長的審批程序和繁雜的環保、社保、采購等方面的要求,不僅遲滯了項目的開發,也間接增加了借款國的資金使用成本。世行的研究表明,滿足世行環保、社保方面的要求會增加40%~60%的正常成本,而滿足采購程序要求會另外增加30%~35%的成本。
特別是大型基礎設施項目,上述因素已成為發展中國家轉向其他融資渠道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說,有其他融資渠道備選的時候,發展中國家寧願使用其他渠道更貴的資金,也不願意滿足多邊開發銀行的繁雜要求來換取低息貸款。因此,這種繁雜要求的合理性是存疑的,因為它從根本上無法達到其預定目的。
亞投行的謀新之道
作為一個新的多邊金融機構,亞投行有著後發優勢,可以借鑒其他多邊銀行在長期運行中獲得的經驗教訓,把自己建成一個精幹、高效的金融機構。為此,亞投行可考慮采用以下措施:
其一,發展理念要實際。越來越多的實踐表明,經濟發展沒有固定模式。中國30多年的發展經驗表明:在一定的曆史條件下,要充分尊重一個國家的特殊性和自主性,同時積極尋求經濟發展的普遍性和一般性。亞投行在實踐中要實事求是,反對教條主義,杜絕墨守成規。
如果把一些具有時空局限性的經驗當成“最佳實踐”不加區別地到處推廣,就是作繭自縛、自我阻礙。在運營中,亞投行要重視各國不同的發展環境和初始條件,不應該根據某種固定模式來應對不同的發展狀況,而應該根據不同的發展狀況來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其二,業務目標要明確。亞投行應該專注於基礎設施投資,投資決策應該以項目的可行性為考量標准。這樣做的益處有兩方面:一是便於快速積累實施基礎設施項目的經驗,為亞投行的未來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便於建設一個重視專業技術知識、非政治化的組織文化,為亞投行贏得更多的潛在客戶和業務合作夥伴,同時也便於限制非借款國對亞投行未來運營政策的過多幹擾。從現實看,金融機構對其投融資活動設定附加條件是件很自然的事,但附加條件應僅限於與償還貸款有關的方面。
其三,機構設計要圍繞核心業務。亞投行應該緊緊圍繞核心業務進行機構設計,減少內部溝通節點,制定精益化的業務流程。現有的多邊開發銀行都有著複雜的管理系統、機構臃腫、流程冗長,不僅外部人很難搞清楚,甚至內部人員也很難真正理解。亞投行應該善用其後發優勢,在管理流程上實現數字化,在機構設計上為以後的發展和靈活運營留下空間。亞投行可以借鑒商業銀行的成功經驗,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網絡在項目開發和管理上實現高效運營。
其四,心態開放、廣泛合作。亞投行在投入運行後應該盡早展開和現有多邊金融機構的全方位合作。發展中國家對基礎設施投資的需求是非常巨大的,單靠現有多邊金融機構無法滿足這個資金缺口,亞投行和現有機構之間有充足的合作空間。“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通過合作,亞投行可以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可以培養自己的機構能力,同時也可以“借船出海”擴大自己的影響力。
亞投行在投入運行後應該盡早展開和其成員國家的全方位合作,以增強其成員國家,特別是中小發展中國家的股東意識,提升參與感,以有利於利用發展中國家的尚未完全開發的資源,幫助其經濟社會發展。
長期以來,因主要發達國家的阻撓和多邊金融機構不能與時俱進,新興市場國家的資源沒有得到很好的釋放和保護式利用。這些寶貴的資源迄今為止尚未被多邊金融機構所重視,這是曆史留給中國和亞投行的一次絕佳的機遇。(文/楊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