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正身處海外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早前並無如期回港報到,警方今日(6日)確認已經正式通緝周庭。警方強調,除非周庭自首,否則她將會被終生追捕。
警方今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回顧去年香港治安情況,被問到周庭是否已被通緝,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確認,表示警方處理每宗案件時,都會因應實際情況採取各種行動,追查一些畏罪潛逃人士的下落,例如發出懸紅、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或列入通緝名單等,希望將這些人士通緝歸案。
簡啟恩形容畏罪潛逃是羞恥行為,任何逃犯都不應該妄想潛逃離開香港後,可以逃避任何刑責。他說,這些人士出賣誠信畏罪潛逃,利用瞞騙手段,逃避法律的責任,離開香港後就堆砌一些藉口,以受害者的姿態,企圖自我製造一些光環,博取同情,更可恥是乞求外國反華勢力的包庇。他又勸喻周庭或其他在逃人士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身,否則只會泥足深陷和後悔莫及。
2020年8月10日,反中亂港分子周庭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出獄後,周庭仍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其離境。其間,她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2023年9月,周庭藉去加拿大讀書的名義,獲警方國安處發還旅遊證件批准離港,但須遵守2023年12月底返港報到的條件。
2023年12月3日晚,周庭在社交平台宣稱決定不回港報到,此舉相當於宣布棄保潛逃。香港警方隨即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2023年12月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行政會議前見傳媒時曾表示,周庭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被警方拘捕,棄保潛逃,警方必然會全力追捕。任何逃犯只有自首,否則終身是逃犯、終身被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