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4日)在多個年宵市場向檔主派發傳單,呼籲他們切勿售賣侵權物品。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謝劍雄表示,海關會巡查各區,包括全港15個年宵市場,嚴厲打撃銷售侵權物品的活動,保障消費者權益。
去年11月及12月,海關已向投得年宵市場攤檔的檔主派發傳單,提醒他們入貨時,要小心查證貨品的真偽及來源,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代理商及版權持有人的代表查詢。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