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監管層對券商投行業務監管趨嚴。據不完全統計,年內已有超過20家券商因投行業務違規被罰。業內人士認為,未來監管層對於投行違規的處罰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11月15日,浙江證監局發布了對財通證券的處罰決定。浙江證監局表示,財通證券在從事債券承銷和受託管理業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業務人員行為進行有效管理,未對業務風險實施有效管控,未嚴格履行募集資金監督義務,存在部分文件及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
為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財通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表示公司應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記者注意到,9月以來,投行業務迎來嚴監管,投行業務類罰單頻現。9月8日,證監會一次性公布了13張投行業務罰單,包括中德證券、華創證券、中天國富、西部證券、華西證券、國信證券等6家券商被採取監管措施。
證監會根據問題的類型、性質和數量分類採取措施,對中天國富證券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對國信證券、華西證券、西部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華創證券、中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同時,證監會對16名相應券商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等分類採取監管措施,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券商投行違規被暫停業務。如萬和證券10月20日稱,因投行業務違規,被證監會採取責令改正並限制業務活動的監管措施,暫停公司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3個月。
4月13日,北京證監局向國都證券及董事長翁振傑、前董秘朱玉萍開出3張罰單。國都證券被採取責令改正並限制業務活動資格6個月(包括與股票發行相關的保薦、承銷業務,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非上市公眾公司推薦業務)的行政監管措施;董事長翁振傑及前董秘朱玉萍雙雙被監管談話。
「一旦券商和保薦人被處罰甚至被暫停業務,其投行業務將受到較大的衝擊。」北方一家券商投行高管對記者表示,「對於屢次被罰的券商投行,監管層對其後續項目也會重點關注。」(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