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彭澤縣河長辦堅持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突出重點,全面統籌上下游、左右岸、陸上水上、地表地下的原則,按照黨政同責、部門聯動,進一步壓實各級河長責任,河湖面貌發生了明顯改變,河(湖)長制真正從「有名」實現了到「有實」的轉變。
治理后的楊梓河流域
全面落實河湖管護責任
該縣構建「黨政主導、部門聯動、責任明確、全民參與」的湖長制工作格局。由縣委書記任總河(湖)長,縣長任副總河(湖)長。建立縣、鄉、村三級河湖長制體系,明確縣級河(湖)長7人,鄉級河(湖)長39人,村級河(湖)長167人,民間河長35人。全面加強河湖長履職盡責,嚴格落實河湖長巡河巡湖工作制度。堅持縣級河(湖)長每季度巡河(湖)不少於一次,鄉級河(湖)長每月巡河(湖)不少於一次,村級河(湖)長每周巡河(湖)不少於一次,開展巡河巡湖督導落實工作, 2021年彭澤縣縣級河(湖)長河(湖)巡河次數達23人次,鄉級河(湖)巡河次數達257人次,村級河(湖)長巡河次數達4689人次。各級河(湖)長巡河(湖)實現了常態化,切實增強了愛護長江、保護長江的意識,對水生態環保工作鐵心硬手、鐵腕治理,一抓到底。
東升河生態治理示範
「專項整治」規範化常態化
2021年,彭澤縣持續開展以「清潔河湖水質、清除河湖違建、清理違法行為」為重點,以 15個專項整治行動為內容的「清河行動」,印發了《彭澤縣2021年「清河行動」實施方案》彭河辦字[2021]13號文,明確了各相關單位職責,要求從5月份起,縣、鄉、村三級河長要嚴格落實《江西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條例》,縣級河長要確保一個季度巡河1次,鄉(鎮)級河長要確保1個月巡河1次,村級河長要確保每周巡河,要全段巡河,干、支流全面巡護到位,不留死角,建立台賬,及時解決問題。
彭澤秀美鄉村水生態環境
為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保護,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取得實效,針對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縣河長辦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清四亂」為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主動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將中央、省、市直管河湖「四亂」問題納入本地清理整治範圍,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清理任務;縣水利局切實負起責任,深入排查「四亂」問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確保問題準確,信息完整,克服畏難情緒和僥倖心理,不瞞報漏報,不弄虛作假,勇於擔當作為;把保護水生態作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工程,各級河長辦積極組織協調、認真檢查考核,努力創建「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河湖生態環境。(周萬里 孫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