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高度重視營商環境的改善和優化,聚焦痛點難點,突出重點,大力推進系列改革舉措,取得積極成效。但是,優化營商環境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待解決。」在今年的兩會上,河南省政協委員、平頂山市政協常委周斌建議,公檢法司系統和行政執法人員容錯機制。
周斌認為,在一些行政訴訟案件中,政府擔心敗訴會影響營商環境評價考核指標,給審判人員施壓不能判決敗訴,甚至紀委監委介入調查,給法官帶來職務風險。其次行政執法人員,尤其是食品、藥監、環保以及市場監管部門,減罰難、免罰難。對中小企業進行處罰可能導致企業沒了,但是不處罰或者降格處罰,可能涉及執法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 商環境優化中,執法人員的職務風險沒有免除,顧慮重重,亟待建立公檢法司系統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容錯機制,助推優化營商環境。
為此,周斌委員建議:
一是制定「兩張清單」,實施容錯免罰或減罰。列明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事項清單,讓免罰、減罰有據可循,破解執法人員在具體案件中面臨「什麼情形才可以免罰」的困惑。
二是建立司法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對其不作負面評價,依規依紀依法免於追究責任或者從輕、減輕追究責任,同時採取措施,監督、推動問題整改及時到位。
三是完善落實紀委監委容錯免責事項備案制度。為優化營商環境,破解複雜矛盾、避免問題積壓升級或者有關規定不明確等,而採取超常規措施,事先向紀委監委進行容錯免責事項備案,讓執法人員卸下包袱防風險。(記者 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