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記者在河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分為5章,包括總則、規範和倡導、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共53條,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作出了綜合性、創新型、實用性的規定。
《條例》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出了規定,如「不隨意拋撒、焚燒冥紙等喪葬祭奠物品」「不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雜草」「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非法食用、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攜犬出戶採取束犬鏈(繩)等安全措施,即時清除犬只糞便」等有關內容,在規範公民文明行為的同時,也回應了「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訴求。
《條例》順應時代發展對文明行為提出的新要求。比如在觀看演出、比賽活動時,提倡「文明喝彩助威,離開時隨身帶走垃圾」;規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主動為老、弱、病、殘、孕等有需要的人員讓座,不得搶座、霸座,不脫鞋晾腳,不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規定「開展健身、娛樂、宣傳、銷售、慶典等活動時,合理使用場地及設施設備,避免噪聲擾民」;規定「不以發帖、跟帖、評論、人肉搜索、智能換臉、智能變聲等任何方式侮辱、誹謗他人」。
《條例》倡導文明上網,誠信用網,理性表達,遠離不良網站;倡導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分餐進食,不酗酒、不浪費;倡導低碳生活,節約水、電、氣、暖等資源;倡導綠色出行,優先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倡導見義勇為;鼓勵無償獻血,自願捐獻造血幹細胞、人體器官(組織);支持開展各類慈善公益活動;支持和發展各類志願服務組織;鼓勵單位、個人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紅色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傳播和科學普及活動等。
《條例》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強化約束作用,明確法律責任。比如,規定「在公共設施上非法塗寫、刻畫、噴塗、粘貼的,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生活垃圾的,不即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高空拋物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禮讓行人、從車輛內向外拋灑物品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行人闖紅燈、跨越護欄或者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規定載人的,處五十元罰款」。
針對社會上出現的極個別人誣告、敲詐等「碰瓷」行為,《條例》規定「公民實施見義勇為、緊急現場救護、扶助等救助行為,被助人及其近親屬故意隱瞞真相,捏造事實,企圖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記者 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