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黃慶松 報道:6日,記者從貴陽市人大常委會獲悉,《貴陽市大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經貴陽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經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將正式實施。屆時,貴陽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將有法可依。
貴陽市是全國唯一的大數據及網絡安全示范試點城市,目前已經建成大數據安全監管服務平台。為進一步加強大數據安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貴陽結合實際,制定了《條例》。
《條例》明確,大數據發展應用中,數據的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和服務提供者等安全責任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大數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安全責任單位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實行加密等安全保護,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的數據依法進行脫敏脫密處理。違反上述數據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導致危害大數據安全等後果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中規定,安全責任單位應當根據職責明確、意圖合規、質量保障、數據最小化、最小授權操作、分類分級保護和可審計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實性、可控性、可靠性和可核查性。
同時,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大數據安全審計制度,規定審計工作流程,記錄並保存數據分類、采集、清洗、轉換、加載、傳輸、存儲、復制、備份、恢復、查詢和銷毀等操作過程,定期進行安全審計分析。
此外,《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機制,明確監督檢查的牽頭部門、責任分工、內容、重點、目標、方式和標准,將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公安、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大數據安全管理誠信檔案,記錄違法信息,納入統一的信用共享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