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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2018-03-14
来源:香港商报网

全国人大代表孙斌。

  【香港商报网讯】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孙斌来自佳木斯市桦南县。作为一名基层农民代表,他最深刻的感受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农业、农村、农民”放在心头、记在心里。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孙斌代表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完善分配机制。孙斌代表说,将财政投入的涉农资金重点支持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其带动农民实现收入增加、负担减少,这就是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的最有效手段。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龙头企业+农户”带地入社、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促进农民增收效果作为涉农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让财政支农资金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增强其带动农户发展能力。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针对不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直接补贴、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不同支持方式,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仓储、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合作、休闲农业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加快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落实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采取动产抵押、仓单质押、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

  四是人才培养及引进。整合各渠道涉农培训资源,对家庭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合作社理事长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进行专项培训。采取贷款贴息、定额无抵押贷款等方式,鼓励有技术的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任职兼职,原单位应保证其服务年限内薪资待遇不变。同时允许科研成果入股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享有股份分红的权利。(张长虹)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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