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朱開芝、通訊員馮雨華、淩俊權、陳琮報道:拆除違建,往往和形形色色的暴力抗法和消極抵觸相聯系。近日,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轄區拆除了兩處違建。令人想不到的是,這兩處違建都是當事人自行拆除。一處位於下李朗社區國芬路康利石材後門的綠化帶,面積約200平方米;另一處是下李朗社區水背坑23號旁2樓加建圍牆,面積約15平方米。
近年來,南灣街道規劃土地監察隊嘗試柔性執法,對違建當事人進行引導、勸慰,曉之以理,促使當事人主動拆除違建,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3月9日,該隊執法人員在下李朗社區巡查發現水背坑23號旁2樓在加建圍牆。經詢問,得知業主打算在二樓加建一層,執法人員立刻告知其違法,不能任性而為。經過批評教育,業主承諾自行拆除,3月10日,執法人員路過此地,發現違建已經被清除完畢。
勸導違建當事人自行拆除違建為政府節約了執法成本。南灣執法隊要求隊員平時多學習法律法規,閱讀社會學、心理學等各類書籍,不斷加強溝通、協調能力,為提高執法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