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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家遗产继承纠纷调委会在罗湖成立

2017-03-09
来源:香港商報網

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易小婧、通讯员邱盈报道:近日,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罗湖挂牌成立。罗湖区副区长文忠、深圳市司法局基层管理处处长刘天德、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孙景明等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这是全市首家专门化解遗产继承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罗湖区探索解决继承纠纷的一项重要新举措。委员会设立旨在利用人民调解低成本、高效率的特性,通过专业的调解服务,协助当事人快速达成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遗产分配,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深圳市常住老年人口接近120万人

  据记者从罗湖区司法局了解,深圳市常住老年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已接近120万人,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日益严峻的家庭继承矛盾。随着第一批来深建设者步入老龄化,深圳银发潮正加速袭来,继承矛盾高发现象亟需新型的纠纷化解机制。

  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理事会会长闵其双向记者介绍,在各种遗产纠纷案例中,因家庭财产权益人淡薄的继承法律意识及保守的思想观念而引发的继承纠纷高发,也因缺乏正确的疏导机制,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容易恶化,以致对簿公堂。如有的老人宁可把财产直接指定给某一孙子,也不愿给子女;有的老人只希望把房产继承给子女,不让儿媳或女婿享受分毫;有的兄弟有份,姐妹却无法继承父母巨额遗产等等。因涉及复杂的婚姻亲缘关系,遗产继承纠纷亟需一种更高效、更温和、更具疏导作用的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来解决。

  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在成立大会上表示,罗湖区积极探索建立专门针对继承领域的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集聚和统筹社会多方专业力量,成立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正是有效预防、及时疏导和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有益尝试。罗湖区副区长文忠对该调委会的建立表示充分肯定,并认为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对化解遗产继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专业、高效、多元化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闵其双告诉记者,继承矛盾一旦升级,亲人之间容易反目,不得已而对簿公堂,则耗时长,花费大,遗产分配迟迟得不到落实,还可能进一步扩大家庭内部的裂痕。记者从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了解到,调委会以深圳遗嘱库110名公益律师为基本力量,打造两支专业团队,一支是具有丰富遗产继承法律知识和遗产继承纠纷调解经验的专业调解员队伍,另一支是遗产继承纠纷领域的法律专家团队,负责对调解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并对调解员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培训。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后,调委会将安排至少2名调解员开展调解,从调解受理、收集材料、走访调查、现场调解到签订调解协议的全过程不超过六十日,全程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和专家团队的专业指导将确保调解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据悉,多元化服务包括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后续回访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多项公益服务。当事人可以在申请调解前就继承相关问题向调委会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在调解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向调解员咨询,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将更有利于调解的顺利开展。在调解结束后,如当事人仍要提起诉讼,调委会也会提供相应的程序指导。在部分遗产纠纷案件中,有些家庭成员会出现偏激、情绪波动较大等情形,在得到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调委会将安排经过心理学培训的调解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在调解结束后回访当事人,必要的情况下开展心理辅导,以期缓解家庭内部矛盾。与此同时,考虑到在现实中作为继承人的妇女和儿童往往是纠纷中比较弱势一方,调委会通过与老年协会、妇联、居委会等机关单位或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式,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探访情况特殊的当事人,在不影响公正调解的前提下对其提供帮助,实现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化解遗产继承纠纷的一次有效尝试

  深圳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刘天德认为,我国的《继承法》实施已超过三十年,其间从未修改过,而改革开放恰恰让深圳在这三十多年间从一个小渔村蜕变为国际化大都市,社会经济结构、人们思想观念以及众多家庭的财富积累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财产继承出现了亟待解决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市化解遗产继承纠纷的一次有效尝试,同时也是了解我市民众财富传承实际情况的一个重要平台,无疑将为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研究与完善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编辑:肖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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