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念明、楚天時報記者張繼果)小微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無需提供抵押和擔保,便可獲銀行貸款。昨日,鄂州市金融辦透露,該市已啟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
根據鄂州市制定的方案,符合條件的各類小微企業,均可向保險機構投保參與無抵押或擔保貸款。銀行以保險作為主要擔保方式向小微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在小微企業未履行還貸義務后,由保險機構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承擔銀行貸款損失賠償責任。
試點期間,企業貸款金額單戶累計不超過300萬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村種養大戶,單戶累計不超過50萬元。小額貸款的期限原則上在12個月以內,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據悉,目前鄂州市開展該項試點工作的貸款機構為工行鄂州分行、鄂州農商行。承擔機構為人保財險鄂州分公司、中華聯合財險鄂州中支公司。
試點期間,鄂州市政府設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償專項資金3000萬元。對于出現的不良貸款本息損失,由政府、銀行、保險機構按照2:3:5的比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