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广西 > 本地新闻

廣西廣場舞擾民爭議将有法可依

2014-11-21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專家論證廣西環保條例修訂

  擬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廣場舞擾民爭議有法可依

  11月20日,為進一步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自治區法制辦和自治區環保廳在南寧舉行立法論證會,自治區人大及公安、財政、編制委、住建、農業、水利、水產畜牧等相關廳局的人員、專家學者、律師代表等參加了討論會。

  “在制定法律責任的相應條款時,要充分考慮到處罰范圍和可操作性。”“應當把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明確列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政府及部門職責條款中,能不能加入鄉村兩級的職責,有利於結合‘美麗廣西’鄉村建設活動推動今後農村地區環保工作的開展。”……參會人員各抒己見,對《條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進行了熱烈討論,並詳細論證了各級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對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的保護、環境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排汙許可和汙染源自動監控等環境汙染防治的手段和措施、環境影響審查、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法律責任的設定等內容。

  從征求意見稿可看出,新修訂的《條例》擬規定對重要生態功能區域、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大對生態保護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受益地區和生態保護地區人民政府可通過協商或者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生態保護補償。《條例》還擬新增加條款,規定除經批准的文藝演出等活動外,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健身等活動,禁止使用產生幹擾生活環境的音響器材。此前被廣泛報道的廣場舞擾民爭議將有法可依。此外,室內裝修、高音喇叭攬客、露天燒烤等社會公眾關注的內容也在《條例》中作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隨著全區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區的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環境質量呈現下降苗頭、環境事件高發頻發等新問題。現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於1999年出台,與國家新頒布的《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不盡一致,亟需修訂和完善,以適應當前我區環境保護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此次論證會後,新版《條例》將在吸收專家及社會公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並有望在明年出台。(記者 李耿)

[责任编辑:朱剑明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