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出“硬招”淘汰黃標車老舊車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記者 陳 江 通訊員 孔曉夢
機動車尾氣汙染是造成城市霧霾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別是黃標車、老舊車,因其使用年限較長、汙染控制水平較差,所排廢氣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汙染物質。
根據國務院要求,今年全國要淘汰600萬輛黃標車和老舊車,其中廣西要淘汰10萬輛黃標車和老舊車。然而,截至10月底,我區只完成了近3萬輛,遠滯後於全國平均完成近70%的進度。
記者從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全區各市淘汰黃標車和報廢老舊機動車工作進展緩慢,今年1-10月,沒有一個市完成目標任務的50%,工作進度最快的桂林市也只完成了36.22%。為此,環保廳要求各地環保部門嚴把機動車環保檢測技術監督關,嚴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核發,按時上報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進展信息,加快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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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有42萬輛車面臨淘汰
自治區環保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機動車特別是黃標車、老舊車所排廢氣中的大量有毒有害汙染物質,主要有顆粒物、發揮性有機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這些汙染物極易在高溫、高濕、無風等不利氣象條件下發生物理和光化學反應形成PM2.5和臭氧汙染,導致PM2.5和臭氧濃度超標,大氣能見度下降,是形成灰霾天氣的重要因素。
據統計,廣西有黃標車、老舊車共42萬餘輛,截至10月底已淘汰2.84萬輛。我區淘汰黃標車和報廢老舊機動車工作進展緩慢,如不采取強有力措施推進,將可能被國家問責自治區主要領導。
為了提高廣大車主主動淘汰黃標車、老舊車的積極性,廣西正在制定出台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獎勵補貼指導意見,提前淘汰的黃標車、老舊車可獲得一定的政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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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標車老舊車處處受限
自治區政府近日出台有關規定,要求南寧、柳州、桂林、北海等市在今年11月底前劃定黃標車限行和禁行區域,年底前將實施限行區域黃標車分時段限行,重點城市核心區域全天禁行。到2015年6月底前,所有設區市城市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各地將發布黃標車限行、禁行通告提醒廣大車主,同時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加強黃標車限行區的路檢路查執法力度,對闖入限行區的黃標車,將嚴格依法處罰。
據了解,廣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一律強制報廢。其中包括至今年12月底,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含10年)、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檢驗合格的老舊汽車。這意味著,上述這類老舊汽車中,每年檢驗1次,檢驗有效期在2011年10月30日之前的,以及每6個月檢驗1次,檢驗有效期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的,都要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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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公務用車率先淘汰
據了解,我區黨政機關單位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此次淘汰工作中有1萬多輛的指標。根據要求,在公務用車中,包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使用的汽車,只要是2000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輕型汽油車和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小型柴油車,一律列入報廢范圍。
符合條件的車輛,車輛使用單位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主動將車輛交給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報廢解體,並持相關手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屬於行政事業單位注銷車輛的,將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規定,到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車輛處置審批手續。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將對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的老舊公務用車強制注銷。
從11月20日開始,廣西各地公安機關將集中開展辦理清單所列老舊汽車的強制注銷工作。在路面檢查時,若發現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合格的車輛上路行駛的,將依法查扣和處罰,並告知車主到車管所辦理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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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黃標車老舊車
黃標車是指汙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第一階段排放標准(簡稱“國Ⅰ”標准)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准(簡稱“國Ⅲ”標准)的柴油車。一輛“黃標車”的汙染物排放量通常是標准車的五六倍,最高甚至達到28倍。因其貼的是黃色環保標志,故稱為“黃標車”。具體有七項標准分類:一是2000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二是2001年10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三是2003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四是2001年9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五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六是2009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七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老舊車是指使用時間較長、汙染控制水平較差、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准的車輛,包括微、小、中、大型載客汽車,微、輕、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半掛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