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江西 > 本地新闻

江西省和南昌市出臺公積金貸款提取新政

2014-11-11
来源:江西日報

  本報訊 (記者鄭榮林)11月10日,江西省和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日發布公告,從即日起,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用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此外,實行公積金可取可貸政策,即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提取賬戶內的繳存余額用于支付首付款。

  首套房貸款執行基準利率

  按照新政策,申請省、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用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均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那么,首套房貸款可以享受哪些優惠呢?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疑:繳存職工購買商品房且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此外,購買存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

  按照昌九一體化政策,九江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南昌購房貸款執行南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因此,自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之日起異地貸款職工同樣享受該政策。

  “改善性住房”有界定標準

  家里已經有2套房子,不過都是面積只有幾十平方米的小戶型,現在想換一套寬敞的大房子,算不算是“改善性住房”?這可不一定,新政策對于改善性住房有明確的界定標準。

  據了解,無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經央行征信系統和公積金貸款系統查管理詢,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于2010年3月23日后不超過1套個人住房貸款記錄、有2套(含2套)以上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或只擁有1套的,可按改善性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申請。

  如果經查詢,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有2套(含2套)以上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的,就須提供貸款房屋所在地房屋產權部門出具的名下無房或只擁有1套住房的書面證明材料,才可按改善性住房貸款政策申請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不夠可提公積金

  對于許多人來說,雖然可以公積金貸款,但支付首付款也有不小的壓力。按照新政策,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以提取賬戶內的繳存余額用于支付購房款。

  不過,這一可取可貸的政策是采取階段性實施方案,執行期為1年,也就是從今年11月10日至明年11月9日,在此期間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可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實行可取可貸政策,是為釋放住房公積金存量資金以減輕職工購房壓力,但存量資金的減少勢必影響該政策的延續執行。截至目前,南昌市住房公積金存貸比已高達81%,采取執行一年期的階段性政策,是為確保存量資金滿足職工正常提取,避免因資金流動性緊張導致出現貸款輪候現象。

  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購房款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銀行會安排專人與貸款職工聯系,告知相關事宜。辦理時,貸款職工、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須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到受理網點簽訂協議。無公積金聯名卡的,可現場免費辦理。

  貸款職工、配偶以及其他共有產權人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貸款職工提取時還須留存近期6個月的繳存額。如張三近期月繳存額為500元,張三需留存3000元。配偶及其他共有產權人不需要留存,提取金額為百元的整數倍。

[责任编辑:蒋璐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