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環暴動案12名被告要求更換法官被駁回

2021-05-10 16:40
來源:香港商報網

 23名男女涉參與在2019年7月28日上環暴動,其中12名被控暴動等罪的被告,聲稱法官表現偏頗要求更換,今日(10日)被駁回申請。

 7·28上環暴動案7日進入第52日聆訊,當中12名被告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代表向法庭申請,要求撤換主理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辯方提出3項理據,包括太早排除辯方抗辯理由;對部分辯方大狀作出嚴厲批評,稱他們違反專業操守;以旁觀者角度而言,陳官與部分大狀交流有嘲諷及挖苦。

 陳官表示,聆訊審期達60日,對被告必然構成壓力,部分被告亦病倒。另因涉及公帑,部分辯方大律師需出席另一宗即將開審的案件,需有效利用法庭時間資源。故當部分辯方大律師提問重覆時,介入僅屬履行法官職能,並無限制辯方盤問。

 陳官指,對當日是否出現暴動持開放態度,沒有過早否定辯方抗辯理由;在控方主問時亦曾提出反對,對控辯雙方待遇無極端不同。

 陳官強調自己「對事不對人」,並無攻擊大狀,只是認為辯方毋須重複證人供詞,會拖延聆訊,與大狀蓄意拖延案件而違反專業操守不同,遂駁回相關申請。

 12名被告分別為張智麟(21歲,無業)、徐慶鈞(20歲,理髮師)、陳希雋(24歲)、、林少峰(24歲,售貨員)、蔡澤新(40歲,技術員)、楊智昇(20歲,學生)、黃頌恩(22歲,學生)、李少康(21歲,學生)、周錦濤(18歲,無業)、黃飛鴻(19歲,無業)、譚伊婷(25歲,文員)、黃柏賢(21歲,學生)。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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