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案件今日(10日)於高等法院開審。據悉,律政司申請加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法官李運騰透露控方或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唐英傑一方指加控無改其覆核立場,同時亦反對加控。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加控事宜將於6月7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預計時間為2小時。
被告唐英傑由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而律政司一方則由資深大律師孫靖乾代表,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審理。
戴啟思称,加控的罪行無影響申請人立場,認為律政司長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移除案件陪審團,亦是移除被告在普通法下所受的保障;又称陪審團是確保審訊公平、公義,如果他們對法例反感,或者認為檢控不公正,可行使權利裁定被告無罪。
法官反駁指,陪審團需要按照法官指示裁決,雖然部分陪審團決定屬意料之外,但不應期望陪審團因不認同法例而令被告脫罪。
戴啟思称,今次覆核關鍵在於,律政司長是否可以自行按《香港國安法》第46條發出無需設陪審團的證書,剝奪被告接受陪審團審訊的權利,抑或應按基本法下的程序公平原則,告知被告有意引用相關條文,讓被告有機會阻止相關決定。
律政司指,不論國安法實施前後,有陪審團的審訊都不屬於憲制或基本權利,又指基本法第86條雖然表明陪審制度的原則予以保留,但並非代表有關原則不能改變。
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港獨」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受傷,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目前還柙候訊,案件已排期於6月23日開審,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審理。該審訊將以英語進行,預計為期15日。律政司決定案件將不設陪審團。辯方早前曾申請將案件押後開審,以待被告提出司法覆核,被法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