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電強光照射警官!香港女子無理取鬧打斷警方記者會

2019-10-29
来源:北京日报

  在昨日(10月28日)下午的香港警方例行記者會上,一名自稱是記者的年輕女子突然殺出,高聲讀出“指責警方幹預記者采訪”的文稿,並呼籲在場媒體抵制記者會,導致會議一度中斷。隨後該女子仍不依不饒,用電筒強光照向警官,她的舉止可謂囂張跋扈。

  對此,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遺憾,“打斷記者會等同剝奪全港市民獲得資訊的權利。”

  太囂張 她用強光照向警官

  當天的警方記者會進行到中途,這名自稱是記者卻又說“不代表任何媒體”的女子在記者群裏高喊,批評警方在暴力示威活動中“阻撓記者采訪並使用警棍、催淚彈及胡椒噴霧等驅趕記者”。其間現場情況一度陷入混亂,謝振中等人要求這名女子停止發言未果,只能中止記者會,警方代表暫時離場。

  讀完事先預制的文稿,上述女子又呼籲在場媒體抵制記者會,但幾乎沒有響應者。緊接著她來到臺前“占場”,用強光電筒照射背景板,並且又讀了一次文稿。


  不一會兒,主持人、警察公共關系科警司高振邦回到發布廳,要求該名女子停止幹擾記者會,卻被後者用強光照射。


  經過警方多番勸退,這名女子才極不情願地“收聲”。不過,她自始至終都沒有表明自己是哪家傳媒機構的記者……

  很遺憾 市民知情權被剝奪

  此後,記者會繼續進行。謝振中表示,一直以來舉行記者會是想與市民有一個溝通渠道,一般會議上半部分由警方交代重要信息,而下半部分由記者提問。我們不認同打斷警方說話、騎劫記者會以表達個人意見的行為,若記者需要提問可待會議下半部分提出,或可找一個合適的場合和渠道反映意見。“打斷記者會等同剝奪全港市民獲得資訊的權利,我就記者會一度被個別記者打斷表示遺憾。”

  談及現時的警媒關系,謝振中指出,很多時候暴徒用記者作掩護,甚至用記者服飾掩飾身份。絕大部分警員不會針對記者,他們的工作只是希望在混亂情況下制止暴徒暴行,現場記者需要尋找安全位置,不要被暴徒利用。“希望記者和警方在行動中有良好溝通,我看過不同的情景,如果有良好溝通就不會發生問題。”

謝振中

  謝振中

  很克制 港警僅用最低武力

  另據謝振中介紹,香港高等法院上周已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起底”警員的行為。他說,警員在網上被“起底”所受到的傷害比現實中受到肢體傷害更嚴重,至今已有大約2600名警員及其家屬被網絡“起底”,他們承受著不該承受的巨大壓力。

  當被問及警員是否可以不遵守《禁止蒙面規例》規定,謝振中重申,警方面對日趨升級的暴力行為,必須要有一定的保護和裝備;這些裝備包括面罩、頭盔等,可減輕傷害。警員佩戴面部裝備為了防護暴徒的攻擊,是合理合法的。警員執行任務時都會佩戴統一行動呼號的標識,以便市民辨認。

汪威遜

  汪威遜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過去4個月經常有蒙面示威者毆打他人,有人用雨傘保護他們,這種暴力不能容忍,警隊會盡力用不同策略不斷審視,打擊違法行為。他強調,即便使用催淚氣體、非致命子彈,都是因為有暴力行為發生,警方采用的只是所需最低武力,與世界上其他(發生暴亂的)地方相比,香港警隊已經是很克制了。

江永祥

  江永祥

  警察公共關系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介紹,過去一周共有206人因涉嫌非法集會、縱火及襲警等罪名被拘捕,包括148男58女,年齡介乎12歲至63歲;有7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其中較嚴重的個案是27日在彌敦道有一位警長被暴徒投擲的轉頭擊中左胸,導致肋骨骨折。江永祥警告抱有僥幸心理的暴徒:“只要有任何罪案發生,我們都會到場處理將暴徒繩之以法,不會姑息任何暴行。”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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