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木子報道:金融的互聯互通對大灣區經濟發展極為重要,日前出爐的《粵港澳大灣區金融融合發展研究》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設立「大灣區金融融合發展委員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基金」,從而建立灣區統一金融市場;設立聯合協調機構,籌建人民幣結算的跨境金融平台,形成資金閉環,減低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粵港澳大灣區金融融合發展研究》由人民銀行深圳支行、深交所、深圳金融學會、招商銀行、前海金融控股、騰訊等聯合進行。報告建議,從頂層設計謀劃大灣區金融融合發展,推動大灣區粵港澳三地簽訂多邊協議;進一步細化和拓展CEPA協議、自貿區政策。建立大灣區金融多邊合作機制和機構,建立區內對話和爭議解決機制。
建立區內爭議解決機制
報告提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統一金融市場,研究推動建立灣區內金融機構的「通行證」機制和「異地分支」機制,設立金融監管聯合協調機構,聯合開展跨境沙箱監管試點和廣泛的監管對話與合作,推動綠色金融標準、協力廠商支付標準、保險償付疾病認定和檢測標準的互認,又建議實行綜合自由貿易帳戶(FT)、非居民境內帳戶(NRA)和離岸帳戶(OSA)功能,實現本外幣帳戶一體化,提高跨境結算便利化水平。
報告建議,各地聯合籌建跨境金融一體化平台,由中央登記機構代持交易,資金形成閉環,避免增加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逐步豐富金融產品標的,滿足多樣化投融資需求。
金融發展離不開創新,報告指出,要賦予粵港澳金融管理部門探索金融創新的一定許可權,允許其在一定額度內管理資金跨境自由流動,核准金融機構在大灣區開展跨境業務創新,鼓勵港深合作先試先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合作示範區。
助港澳居民開展大灣區業務
針對香港和澳門「一國兩制」的特殊地位,報告提出,要便利港澳金融機構在大灣區開展業務,以及港澳居民在大灣區生活、工作和投資。建議設立大灣區內部保險跨境服務機制,允許港澳居民購買大灣區內地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自貿區南沙、前海蛇口、橫琴片區內試點允許港澳居民使用閉環帳戶購買人民幣理財產品。切實提升大灣區金融人才跨境流動便利,建立灣區高端金融人才市場,降低港澳人才在灣區內地工作的個人所得稅。
在專業資格上,報告建議給予港澳法律、會計、稅務、信用評級等中介服務機構「國民待遇」,推動更為便利、更為廣泛的專業資格互認,推動金融法律交易處理規則的趨同,探索設立大灣區內地跨境金融事務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