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最近透露,特區政府將於今年底推出解決強積金對冲問題的新方案,現時正進行計算工作,包括不同方案對勞資雙方的影響,而政府亦願意加碼作出更多承擔。
現時的社會氣氛,均期待特區新政府能夠盡快解決這個問題,為社會和諧邁出重要一步。正因如此,筆者月前作為工商界代表出席「城市論壇」,公開表達了五大商會的初步共識:同意户主額外供款1%到户員強積金戶口,并建議政府也作出供款承擔,這便足以解開「對冲」之結。因為現時一年被「對冲」的款項涉及30多億元,若户主為每位户員多供1%,一年的供款可以增加逾50億元,如再加上政府供款部分,不僅足夠應付「對冲」所需,更可以讓所有的户員受惠,他們將來能領取到的款項,只會比現時的更多,絕不會少。
遣散費由户主負責
户主為每位員工多付1%月薪供款,負擔不輕,尤其在現時全球經濟不穩的環境下,對中小企來說,更是百上加斤。工商界願意作出這個承擔,就是釋出誠意,希望有助化解勞資矛盾。至於怎樣具體操作,工商界近期亦頻頻磋商,以尋求一個簡單、易明和可行的方案,供特區政府參考。
眾所周知,目前的強積金是由户主和户員各供款5%,由於有對冲,所以户主5%的供款,實際上包含了三個部分:強積金、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現時特區政府和勞方強烈要求取消對冲,即是要把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抽離。換言之,户主的供款本來是「三合一」的,但若取消對冲,户主5%的供款只能全作強積金之用,遣散費和長服金要另外算。
根據這個概念,筆者認為解決對冲問題不妨就分三部分來處理:第一部分是強積金,由户主和户員各供款5%不變,除了取消對冲,一切跟現行的規矩執行。第二部分是遣散費,這是屬於失業保障,故建議以有儲蓄性質的失業保險制度來取代遣散費對冲,由户主額外多供1%作為保險費,若户員最終不需領取遣散費,退休時也可領回保險儲蓄。
長服金應政府解決
第三部分是長服金,由於長服金本身屬於户員的退休福利,與強積金性質重疊,而户主已透過強積金供款履行了責任,故長期服務金理應由政府負責。政府可結合「退休保障制度」的改革,向户員強積金戶口注入月薪的0.5%或1%,一方面藉此代替長服金,另方面亦增加户員的退休保障;政府還可考慮將有關開支列為社會福利方面的經常性項目,有助鼓勵市民就業。
上述方案的優點包括:一是將強積金、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徹底分開,概念清晰、易懂;二是户主的責任及須支出的金額得以明朗化;三是户主新增的1%供款,不僅保障了受遣散的户員,且惠及全港所有户員;四是政府向户員強積金注資,解決長服金問題,等於提升了勞方的福利,可減少民怨,有利社會穩定。
事實上,工商界一直重視勞資關系和諧發展,在處理對冲議題上更是釋出極大誠意,并秉持開放的態度,積極探討不同的優化方案。因此,希望特區政府在制訂新方案時,留意三個原則,首先是須正視強積金、遣散費和長服金之間功能重疊的問題,釐清、理順三者的關系,避免出現要求户主付出雙重開支的不合理現象;其次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盡量減輕中小企業的額外負擔,顧及他們的承受能力;還有就是,新方案的設計必須簡單、易明,避免有損本港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