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文嘉
环境治理需要有良好的治理环境。形成这种环境需要打破同级监督的梗阻,拆解既往形成的利益格局,打开在生态治理领域再立规矩的空间。
央视近日报道,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阳城县多家生产二硫化碳的企业,在被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多次点名、专项督办的情况下仍然在“满负荷”生产,违法排污。面对紧锣密鼓的生态治理政策,面对环保督察风暴,“山西企业违规排污”仍然能“10年不倒”。
何以“10年不倒”?报道中的两个事实给出了答案。一个事实是,晋城这些二硫化碳的生产企业接到过国家主管部委的禁令和关停通告,也经历过今年年中为期一个月的山西省环保督察,但保持了“敌进我退、敌疲我打”的“战术”——文件一下发,督察组一来,就摆出了停产的样子;文件风潮一过,督察组一走,就依旧我行我素。另一个事实是,晋城当地环保部门面对上述现实仍回复称,二硫化碳企业“全部处于停产整改中”,至于举报人来信提到的“因生产工艺落后,从源头上就是污染的”问题,“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
违法复工企业里冒出的浓烟,引来远在北京的媒体的镜头,却没能引起当地环保部门的注意,这也是奇事一桩;生态治理的复杂现实,早就要求各职能部门整合力量,却在地方遭遇职能上的分段切割,无怪乎污染企业能顶着官批民怨,十年不倒。如果说,社会矛盾频发的地方往往有糟糕的政治生态,那么环境问题反复的地方也绝不会有良好的治理环境。
今天的环境治理已不仅仅是单个领域的整治,而是意味着以“生态问题”为中心重新审视经济社会生活的价值方向,重新理顺经济社会的体制机制,以形成一个社会治理上的新环境、新气候。良好的治理环境,不仅需要各部门权责对应、各司其职,也需要形成各职能部门畅通接洽、联合应对的局面;不仅需要具体到单位、具体到个人的责任制度,也需要资源共享、使命共担的调度机制。若是直接主管部门本来就不愿在治污上较真、较劲,各部门治理又难以形成合力,不但当地污染问题会一再低水平反弹,还会影响更大范围的社会治理环境。
晋城多家二硫化碳企业违规生产,既是治理环境不佳的结果,最终又会成为破坏更大范围内治理环境的肇因。比如,它们因为不使用国家环保新工艺,生产成本很低,让采取环保措施的正规企业失去了竞争优势,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效果。在市场统一的前提下,相当于为其他地方的环境治理添堵。再比如,作为重污染企业,作为生态治理的典型对象,二硫化碳企业在同市、同省具有负面风标的效果。它们在督察风暴下还能屹立不倒,会最大限度削弱各行业对环保政策的预期,让“挣污染环境的钱”重新成为通行的规则。
环境治理需要有良好的治理环境。形成这种环境需要打破同级监督的梗阻,拆解既往形成的利益格局,打开在生态治理领域再立规矩的空间;破坏这种环境,却只需要一颗老鼠屎。易破难成,尤其需要晋城这样的地方慎思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