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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和書記爭權為何不擇手段

2015-05-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胡建兵

  一些領導干部卻挖空心思“自設規則”,為獨斷專行披上“合法馬甲”,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自述,自己在當市長時,覺得市委書記權力大,當了市委書記,又覺得市長的權力實。他在擔任滁州市委書記期間,為了使自己的權力“又大又實”,他組建了“大滁城”建設指揮部,親任政委,推行“扁平化管理”,直接向建設項目發號施令。(5月12日新華網)

  按規定,市委書記和市長各自有不同的分工,市委書記統領黨的部門,主管干部調配,而市長則統領政府部門,負責經濟發展,也就是說市委書記“管人”,市長“管錢”,各有側重。兩人都是一個地方的主要領導,他們的素質如何、關系如何直接決定著一個地方的發展。按說,如果他們心里都裝著人民,那么他們就應該是相互團結、相互支持。但有時為了權力和前途,他們常場得你死我活,有相互舉報的,有拉幫結派打壓對方的,有給對方的工作設置障礙的,更有設計陷阱加害對方的,可謂是五花八門。譬如:安徽阜陽市委原書記王懷忠和市長肖作新之間的矛盾,幾乎公開化。后來肖作新被查期間,王懷忠甚至還曾想托人到上面活動,以便“從重從快”處理。

  市委書記與市長之間不和,關鍵是權力出了問題。如果權力沒有那少好處,書記和市長之間會鬧得如此不可開交嗎?萬般皆下品,惟有當官高。在現有官本位體制下,當官意味著就有車子、有房子、有票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所以官迷們削尖腦袋要往官場上鉆,沒官的想當官,官小的想當大官。市委書記、市長在職責范圍內已擁有了很大的權力,但他們還不滿足,還嫌權力不夠大。市長覺得市委書記權力大,市委書記又覺得市長的權力實,于是相互爭搶對方的權力。就像韓先聰在擔任滁州市委書記期間,為了使自己的權力“又大又實”,他組建了“大滁城”建設指揮部,親任政委,推行“扁平化管理”,直接向建設項目發號施令。于是,把原本屬于市長的權力攬在了自己手中。

  但是,有時權力也是毒藥,市委書記與市長之間相互爭搶權力,肯定為了自己的個人利益。其爭搶的結果不僅給當地經濟和社會發生了重大的損失,同時也會使他們兩敗俱傷。如:數年前,時任的甘肅蘭州市委書記和市長在一次出租車罷工事件中發生沖突,市委書記在隨后的人大常委會上明確表示不再支持市長的工作,由此導致該市長落選。而這位被調職的市長在兩年后直接向中紀委舉報了市委書記,最終兩人雙雙受審。

  市委書記與市長到底誰權大?他們為何要為了權力不擇手段進行廝殺?這個問題的產生,關鍵是制度改革沒有到位,而且官員的權力與各種利益聯系得太緊。要真正管住“權力任性”,落實違法決策責任追究是關鍵。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但哪些情況要追究,怎么追究,責任怎么界定,都還需要建立相關細則性制度。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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