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想斌
核心提示:曾經權力不能正常運作、亂搞尋租的代價是雙重的,既有對官場生態的破壞,亦會產生房產行業的次生損傷。
繼云南一醫院院長擁有百套房產之后,小官巨貪近日又爆出,山西太原市房管局長張雙娥在北京、上海等地有36套房產,家財過億。結合此前一系列“房妹”、“房姐”、“房叔”、“房爺”事件,呈現給社會的是,這兩年的反腐,似乎總跟房地產行業過不去。
透過一些貪腐官員的落馬軌跡看,“以房洗錢”不乏成為其中財富積累的一種手段。至少在很多人一套房都買不起的時候,貪官借助權力獲得數十近百套的房產,確實很扎眼。
那么貪官為何愛房產呢?過去相當長時間里,房地產行業被作為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房地產商對于稀缺的土地資源的渴望,而能夠以低價或者低成本獲得這些資源的,往往是手握權力的官員,于是權力尋租變得順其自然。
此外,房地產項目資金需求量大,腐敗有機可乘;與此同時,房產交易中信息透明度較低,易于掩蓋非法資金的來源和性質。甚至,投資房產能夠升值,亦是官員貪腐的一個選擇。
事實上,以房洗錢并非現在才出現,只是近兩年高強度的反腐讓這一貪腐途徑昭然。早在2006年,時任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主任歐陽衛民就在一個公開場合稱:“房地產行業的洗錢幾乎明目張膽。”
然而,近些年針對于此的制度走得并不順利。2005年就開始實名制購房的政策,時至今日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都尚未完全實現聯網。而按照這一制度設計,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可以便于查詢到公民名下住房數量等信息。即便是一些地方實現了這一系統的區域聯網,只起到了登記作用,僅供個人查看,官員所擁有的房產數量,依舊躲在“黑箱”里安然無恙。而業已開始不動產的登記,在強勢反腐的背景下,才讓一些官員對此種貪腐方式有所忌憚。
因權力不在籠子里,使得貪官愛上了房產。但當反腐讓房產與貪官頻頻曝光后,曾經向貪官輸送利益的房地產同樣會遭殃。曾經權力不能正常運作,亂搞尋租的代價,是雙重的,既有對官場生態的破壞,亦會產生房產行業的次生損傷。看似一時獲利的官商勾結與權錢兌換,總歸是毀官損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