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安生
任何市場都不可能永遠一成不變,只有不斷適應內外形勢要求,不斷推陳出新,才能夠勇立潮頭,抓住商機,實現更快更大的發展。去年下半年,內地電子商務巨頭阿里巴巴來港上市事宜在港掀起了一場輿論大討論,最終,由於香港堅持同股同權的原則,令阿里巴巴被迫放弃在港上市的念頭。一時間,投資者為香港失去阿里巴巴而扼腕嘆息的同時,紛紛責怪港交所堅持原則有餘,與時俱進的靈活性不足。
2014年5月7日阿里巴巴集團正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此一消息令美國媒體和投資者興高采烈,而香港投資者則感到沮喪,許多之前對阿里巴巴充滿期待的投資者提出疑問,難道香港從此與阿里巴巴無緣了嗎?其實,投資者也無須太過悲觀,因為阿里巴巴還有一個「第二上市」的機會可以跟香港結緣,但在目前香港上市規則的背景之下,「第二上市」與「第一上市」的要求并無多大區別,因此,在港交所未能修改上市規則或者未能就「第二上市」專門設立豁免條款之前,投資者期望阿里巴巴來港「第二上市」的願望暫時還只能是一個夢。
港股「第二上市」潜力巨大
去年圍繞阿里巴巴來港上市話題所進行的大討論對香港有很大啟示作用,在當今國際金融競爭不斷加劇的背景之下,為爭奪更多的經濟資源,全球各主要金融中心都在思變求變,以迎合日新月异的科技發展和企業變革形勢。在香港集資地位屢受動搖的情况下,港交所思變求變精神略顯不足,想得多做得少,需要加大創新求變的力度,否則,阿里巴巴來港「第二上市」的希望真的會落空,將永遠無緣香港投資者。
在香港媒體的財經新聞中,經常會見到或者聽到港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有意或者已經到新加坡、倫敦、紐約、東京等作「第二上市」,事實上,「第二上市」無論對於上市公司還是接受上市的交易所都有各自的益處和需求,否則,不會在全球金融市場形成一波又一波的「第二上市」熱潮。然而,反觀香港股票市場,在近1700家上市公司中真正通過「第二上市」挂牌的股票只有不到10家,寥寥可數,根本不成氣候,這一方面說明香港的上市規則缺乏靈活性,但同時也預示着港股的「第二上市」潜力巨大。
相關要求令企業卻步
早在2010年港交所就開始了有關研究,考慮是否放寬部分「第二上市」要求;2012年9月,港交所更擬簡化第二上市規則,以鼓勵更多的外資企業來港挂牌,然而,兩年又快過去了,卻未見有來港「第二上市」的新公司。本來,內地經濟蓬勃,市場空間不斷擴大,對國際企業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許多歐美企業也都希望透過在港作第二上市,增加知名度,提升企業形象,以期能夠更好地進軍內地市場。然而,由於申請在港進行第二上市的要求與第一上市大同小异,使得許多歐美企業和其他國際企業望港股市場卻步。
如果不大膽放寬港股市場「第二上市」的門檻要求,這將令所有有意來港進行「第二上市」的國際企業面臨雙重責任和雙重監管,甚至需要履行更多交易所的監管要求,到時不僅會時常出現重复監管,甚至還會有互相抵觸的情况發生,令上市公司的負擔更加沉重,繁不勝煩。有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認為,第二上市只會淡化香港的品牌,讓國際企業聲稱在港挂牌,卻毋須受制於本港的規則,既然這些公司要在港集資,履行香港的規則是理所當然。但放眼世界,歐美主要金融中心都在積極求變,阿里巴巴能夠在美國上市,香港為何就不可以效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