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12月31日公布《關於推廣借鑒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的通知》,在全國推廣廈門13項、上海浦東11項、深圳8項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
此次廈門在全國推廣的13項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全面覆蓋要素市場化改革、科技創新體制機制、高水平對外開放、優化營商環境、社會事業和空間治理五個方面:
要素市場化改革方面,主要涉及創新「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土地用途靈活轉換」機制。
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方面,主要涉及構建知識產權行刑銜接協同保護機制、推行工業產品「質量問題清零」標準和監管體系等2項創新舉措。
高水平對外開放方面,主要涉及創新進出口貨物「查驗分流」模式、實施新能源車快速出海全鏈條集成服務、以標準創新推動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出海、構建國際法務運營全鏈條服務新模式等4項創新舉措。
優化營商環境方面,主要涉及開展船舶「不停運辦證」改革、優化航運全鏈條綜合服務等2項創新舉措。
社會事業和空間治理方面,主要涉及實行就業服務「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動「按病種分值付費支付」制度創新、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字化、實施排污監管全鏈條集成創新等4項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的創新舉措。
據悉,這是今年廈門綜合改革試點累計29項典型經驗獲全國推廣。推廣借鑒的廈門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均對應有典型應用場景和具體實施效果,並在改革推進中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實踐經驗和行之有效的常態化制度安排,具備向更大範圍複製推廣的基礎和條件。根據通知要求,各地要立足自身實際,將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形成的有效舉措和管用經驗用於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
下一步,廈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廈門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綜合改革試點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高標準實施一批戰略戰役性、創造性、引領性改革,奮力開創廈門各項事業發展嶄新局面,努力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奮勇爭先。(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