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戶人員無需居住證可申領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記者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為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制定了《個人申請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領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個人申請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條件作了調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根據《指引》,名下沒有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的,非深圳戶籍人員可直接申領1個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非深圳戶籍的內地居民不再要求提供有效的深圳居住證和連續24個月在本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在本市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且有效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不再要求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且有效的外國人,不再要求在本市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
《指引》還明確,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的,本市戶籍人員、非本市戶籍的內地居民,在本市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且有效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且有效的外國人,持有效的准駕車型為C類或者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並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形的,可以再申領1個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即名下僅有1輛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名下僅持有1個有效指標,且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名下僅有1個更新指標的申請資格,且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的。( 記者 樊怡君 )
頂圖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