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江南 時事評論員
上周,來自英國的岑耀信勳爵(Lord Sumption)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隨後,他在英國《金融時報》以「香港法治岌岌可危」 為題撰文,就香港法院「35+顛覆政權」案,表示基本法允許爭取過半立法會議席與特區政府討價還價,因此14名被告被定罪「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又妄稱香港政治氣氛壓迫,「法官無法執行他們傳統上是自由捍衛者的角色」。這般無理指責竟是出自一位曾備受尊敬的前資深法官之口,其專業操守和誠信已然亮起了紅燈。
說到「35+顛覆」案,是簡單的政治博弈嗎?非也。基本法相關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化解行政和立法機關之間的重大矛盾,避免憲制危機。今次法院審理認定,前述14名被告是懷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試圖通過操控選舉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並利用這一機制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職。此等行徑旨在破壞「一國兩制」、顛覆國家政權,與普通的政治博弈有着天壤之別。混淆兩者的區別,是一種明顯的誤導。
另外,「政治氣氛壓迫」之說更是無稽之談。在該案裁定中,有兩名被告未被定罪。原訴庭從「無罪推定」原則出發,接受了辯方提出的部分抗辯理由,認為控方證據不足。儘管如此,特區政府仍選擇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上訴。若真如岑耀信所說的存在「政治氣氛壓迫」,那麼法庭怎會接受辯方的抗辯並為兩名被告脫罪呢?特區政府又怎會選擇採取費事費力且結果不確定的法律手段進行上訴,而不是通過所謂的「政治手段」逼迫法院改判呢?
需要指出的是,岑耀信並沒有親自審理過「35+顛覆」案。該案歷經100多天庭審,主審法官投入了大量時間和精力,力求全面了解案情,確保裁決的公正性。岑耀信在缺乏深入了解和參與的情況下,便對法庭裁定胡亂評論,顯然有悖於專業操守,更是對恪守法治原則的法官的背叛。
3年多前,岑耀信曾拒絕參與英國政府鼓動針對香港司法機構的政治杯葛,認為香港法官「應受到他們的海外同儕支持,而非被背棄」。而今,有理由相信,他決定辭任很可能是受到了來自西方國家的政治壓力。作為一位曾肩負重任的特區前法官,岑耀信應當珍視香港來之不易的繁榮穩定。但他卻選擇了為虎作倀,無端抹黑香港的法治環境,實在令人失望、可悲可嘆。
不過,我們始終堅信,香港法治的基礎將愈發牢固,不會因任何外部勢力的干擾而動搖。這塊「金字招牌」將繼續為國家安全和特區穩定發展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