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某境外高校畢業生,因在境外學習期間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拉攏策反,從事間諜活動,被依法處理。
2006年,因高考失利,在苦讀一年語言預科之後,張某以優異的成績進入了某國排名前列的高校。因為成績出色,張某成為了班長,負責聯繫該校的中國留學生,並且得到了該校校領導凱迪的「賞識」,擔任其中文老師,兩人也因此成了「忘年交」。
然而,就是這個「忘年交」,一步步地把張某推向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精心設計的陷阱,使他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以為是「伯樂」,背地下「毒手」
一天,正在讀大三的張某被凱迪叫到辦公室,凱迪向張某熱情介紹了兩個外國人,並稱張某是自己的學生,學業表現非常出色,一定可以「幫助」他們做事。於是自稱埃克森、伊森的兩個外國人與張某交換了聯繫方式,並在之後的日子裡請張某幫忙提供該校中國留學生的情況,還答應給予張某豐厚報酬。隨着交流聯繫的深入,他們對張某的要求也越來越多,索要的信息也越來越敏感。
一次,二人向張某提出需求時,直接向其亮明了該國間諜情報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並以張某之前提供的敏感信息為威脅,要求張某加入該國間諜情報機關。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的金錢利誘和威脅下,涉世未深的張某淪為了幫助他們竊密和監視中國留學生的「提線木偶」。
以為是「救星」,其實是「災星」
接下來的時間裡,張某渾渾噩噩地一邊讀書、一邊定期向該國間諜情報機關提供他們想掌握的情況,逐漸放下了「心理包袱」。
臨近畢業時,許多國內科研院校赴該國開展招聘或者組織交流活動。由於善於交際且外語能力突出,張某頻繁與這些機構接觸,自己也有了回國就業的想法。但因為張某無法達到這些科研院校要求的「所有課程成績必須為A」基本要求,難以實現回國工作的目標。就在此時,凱迪再次找到了張某,告訴張某自己不僅可以幫助他更改成績單,甚至還可以寫一封推薦信,讓張某得到進入國內某科研院所工作的機會。作為交換,張某要在回國以後繼續配合完成埃克森、伊森的任務。
面對利益的誘惑,張某最終選擇了服從,徹底墜入了犯罪的深淵。
以為是「幫助」,其實是「陷阱」
在對方的「幫助」下,張某回國後如願進入某科研院所工作。但在自身僥幸心理和境外間諜情報機構威逼利誘下,張某並未第一時間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仍然繼續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工作。因資歷尚淺,接觸到的技術資料和涉密文件無法滿足對方變本加厲的「需求」,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指導下,張某成為了所里的「熱心人」。
同事小李急着下班,張某就「熱心」地幫他收整桌面,待確認小李走後,張某立即打開小李電腦,竊取其涉密文檔;同事老王有涉密資料需要銷毀,張某就「熱心」地幫助他整理盤點,並在過程中偷偷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感興趣」的文件私藏起來……這些涉密資料最終都落入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手中,造成了我國科研數據的洩露。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國家安全機關經縝密偵查,及時鎖定了張某的違法犯罪活動,並對其依法實施審查。最終,張某因犯間諜罪受到了法律嚴懲。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本案中,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感情拉攏、金錢引誘、控制脅迫下,張某一步步行差踏錯,迷失自我,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白白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美好青春。
在境外留學、出訪、旅遊等期間,要牢固樹立國家安全意識和反間防諜意識,及時發現各種別有用心的「熱絡」背後的陰謀。面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各種拉攏策反活動,要把牢防線、守住底線,嚴防掉入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預設的陷阱。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境外受脅迫或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該案例根據真實案件改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